管制光害 桃園跨局處總動員

桃園市政府宣佈啓動全臺首創的跨局處光害管制計劃,希望朝向自治條例推動。(本報資料照片)

桃園市政府宣佈啓動全臺首創的跨局處光害管制計劃,研擬「光害管制要點」初稿,由環保局統籌政策,並由工務局管制建築外牆光源、交通局改善公共照明、觀光旅遊局推動暗空認證,如「拉拉山暗空勝地」申請國際暗空協會認證,期盼桃園成爲觀星新地標。

環保局表示,光污染與空氣、噪音污染並列爲環境3大問題,過度、不當夜間照明不僅影響健康,還會干擾生態,爲此研擬「光害管制要點」初稿,希望守護民衆避免被光害影響,初稿中也遵循環境部《光污染管理指引》。

初步規畫中,以LED廣告、投光燈、霓虹燈爲例,在住宅區、醫療區、暗空保護區等特定區域將管理亮度、裝備設置方式。此外商業區夜間也會有亮度相關規範,如商業區晚上6時至11時最大亮度不得超過1000燭光每平方米,其他區域及時段最大亮度不超過650燭光每平方米,室內環境受到最大垂直照度不得超過25勒克斯。戶外大型廣告看板夜間閃爍干擾指數不得小於5,夜間11時後建議靜態顯示或關閉電源。另生態保護區路燈色溫不得高於3000K,一般道路以3500K爲原則。

環保局說,將辦理多場專題講習,邀集各局處及專業人士實務交流,提升執法專業與公信力。未來也會逐步完善要點,雖然還在研擬中,希望近年內推出自治條例,將繪製相關光污染地圖,建立相關光害陳情處理機制。自治條例也會有相關罰則,不過救護車、消防車、警車、交通設施等燈光不在管制範圍內。

此外環保局、觀旅局與風景管理處也將緊密合作,爲拉拉山申請國際暗空協會認證。環保局說,拉拉山一帶具霧林生態優勢,未來將逐步改善照明、控制色溫與亮度,並推動社區公約與教育。若認證成功,不僅有助觀星,更象徵城市永續,提升國際能見度並帶動低碳旅遊。

市府也推動「溫柔照明5原則」,鼓勵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注重燈具實用性、確定照明目標、低亮度避免眩光、智慧控制及使用暖色溫燈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