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鐵嶺市進一步明確氫能領域安全管理職責的通知
關於印發鐵嶺市進一步明確氫能領域安全管理職責的通知
爲了進一步促進我市可再生能源制氫產業的發展,有效管控氫能產業重大安全風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遼寧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就明確我市氫能產業安全職責通知如下:
一、安全管理總體原則
本通知所稱氫能產品是指由可再生能源電解水製造的氫產品(即統稱綠氫),並且不按照危險化學品管理的作爲能源使用的氫產品。綠氫建設項目應依法立項,履行城鄉規劃、土地使用、生態環境、資源利用、安全生產、消防、特種設備等相關手續。允許在化工園區外建設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等綠氫生產項目及其制氫加氫一體站。制氫、儲氫、加氫站建設項目由縣級政府實施備案管理,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配套發電項目和電網工程按照管理權限實施覈准備案。綠氫生產不需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
氫能企業按行業類別歸口安全監督管理。化石能源制氫(灰氫、藍氫)或工業副產氫的氫能生產,應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
二、明確各單位安全職責劃分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依法辦理施工許可,負責建築施工過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安全質量監督檢查;負責建築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和抽查等工作。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綠氫產業發展規劃,按規定權限覈准備案綠氫項目。
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氫能生產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協調氫能企業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並依法牽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核發氫能企業營業執照;負責氫能企業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氫能企業生產(經營)的產品的質量監管。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指導推動氫能裝備行業發展,推動氫能裝備重大技術裝備的推廣應用。
自然資源部門負責依法做好氫能項目用地審查報批工作,依職責劃分做好相關規劃許可審批等管理工作。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氫能道路運輸的許可,負責氫能運輸企業和氫能運輸車輛及其相關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
公安部門負責氫能的公共安全管理,負責氫能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消防部門負責對氫能企業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實施監督檢查,依職責開展應急救援和火災事故調查處理。
生態環境部門負責依法審批氫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監督氫能企業落實各項環境管理要求。
氣象部門負責氫能企業防雷安全監督管理,以及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覈和竣工驗收等管理工作。爲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氫能企業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三、安全職責工作要求
氫能企業應設置負有應急管理職責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負有應急管理職責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應急響應、指揮、處置、救援、恢復等各環節的職責分工,並細化落實到崗位。
縣級政府應建立完善生產安全事故信息通報、決策會商、指揮調度和聯合處置機制,在氫能事故發生後應當立即啓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管理、住建、生態環境、公安、衛生、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按照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有關涉氫企業應當爲氫能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指導和必要的協助。
各級各有關部門應根據職責,依法依規實施行政審批,開展事中、事後安全監管。建立健全安全監管制度,對企業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後,經監管部門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本文規定涉及的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文件、標準、規範如調整更新,適用調整更新的有效國家標準規範。
鐵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8月20日
此文由鐵嶺市應急局擬稿,由鐵嶺市政府辦公室下發
來源:鐵嶺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