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 | 天津最新政策調整!事關新市民!
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提升城市服務保障水平促進新市民安居樂業的若干措施》(津政辦規〔2025〕3號)。
本措施所稱新市民,是指在本市城鎮常住,未獲得本市戶籍或獲得本市戶籍不滿三年的各類羣體,包括但不限於進城務工人員、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等。
措施全文如下:
關於提升城市服務保障水平促進新市民
安居樂業的若干措施
新市民是城市建設的生力軍,是中國式現代化場景下和高質量發展進程中的重要羣體,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的重要力量。爲深入踐行人民城市理念,着力提升城市服務保障水平,促進新市民安居樂業,增強城市吸引力,提高城市競爭力,匯聚發展新動力,制定如下措施。
01
突出就業優先,解決新市民入職問題
(一)堅持經濟發展就業導向,擴大就業容量
1.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發揮重點企業用工服務保障機制作用,支持吸納就業能力強的行業企業擴大就業崗位,推動重點企業用工服務向中小企業延伸,鼓勵更多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吸納就業。(市人社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善重點羣體就業支持政策,開發更多有利於高校畢業生髮揮所學所長的就業崗位,多措並舉促進農民工就業,加強對就業困難羣體幫扶,做好退役軍人等羣體就業工作。(市人社局、市教委、市退役軍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支持和規範發展新就業形態。落實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關係確認標準。督促平臺企業、平臺用工合作企業依法爲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的員工參加社會保險。鼓勵和引導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企業職工社會保險,不受戶籍限制。(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支持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參加職稱申報評審。(市人社局牽頭負責)推動保險公司針對新市民較爲集中的行業和建築工人、快遞騎手、網約車司機等職業風險較爲突出的新市民羣體,提供靈活、實惠、便利的僱主責任險、意外險、團體健康保險等產品。(天津金融監管局牽頭負責)
(二)積極支持新市民創業,鼓勵創業帶動就業
3.支持重點羣體創業。聚焦高校畢業生、農村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羣體,落實創業培訓政策,加強創業培訓後續支持服務。(市人社局牽頭負責)提升創聚津門全國大學生智能科技創新創業挑戰賽、“海河英才”創新創業大賽等一系列賽事活動,吸引更多優秀大學生創業人才來津發展。高水平建設“天開海歸小鎮”,支持國家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發展。(市人社局、市教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4.強化創業扶持政策。對在津首次創辦企業並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本市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和畢業5年內的畢業生,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支持商業銀行按規定向在本市創辦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村合作社等經營實體的新市民發放最高30萬元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對於新市民申請的小微企業主貸款、個人經營貸款等,鼓勵在津商業銀行在合規和符合風險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允許新市民以其異地押品提供增信。(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教委、天津金融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市分行,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公共就業服務,提高新市民就業能力
5.完善公共就業服務。打造“想就業、找人社”公共就業服務“津”字招牌,加大公共就業服務供給。加快建設“津彩e就業”驛站,打造“家門口”的就業服務站,爲新市民提供更多高效便捷精準的社區就業服務。加大失業動態監測分析力度,增加監測企業樣本總量,將300人以下企業監測樣本佔比增至70%。(市人社局牽頭負責)
6.加強職業技能培訓。面向新市民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支持青年羣體參加定向培訓、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項目制培訓、“師帶徒”培訓等。組織開展“愛津城•強技能•促就業”天津市大學生就業技能培訓活動。引導農村勞動力參加急需緊缺職業技能培訓,促進農村勞動力技能就業、穩定就業。(市人社局、市教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社會保障,維護新市民權益
7.優化完善保障制度。加強社保“一卡通”建設,推動工傷保險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職業年金轉移接續等更多事項一網通辦、跨省通辦。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制度,持續完善天津市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應用,及時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市人社局牽頭負責)開展爲農民工、困難職工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免費健康查體活動,按規定爲持有工會會員服務卡的在職工會會員提供指定重大疾病、非工傷意外身故及家庭火災損失等救助。(市總工會牽頭負責)
02
堅持租購併舉,解決新市民入住問題
(五)提升房源供給水平,多渠道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
8.強化對新市民住房支持。深入實施本市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政策更好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若干措施,減輕新市民購房負擔,更好滿足新市民剛性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負責)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在符合規劃原則、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羣衆意願的前提下,盤活閒置和低效存量非居住房屋,有效擴大保障性租賃房源籌集。具有本市戶籍且在租住區無自有住房的新市民和非本市戶籍、在津正式就業且在租住區無自有住房的新市民,均可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聚焦新市民不同租賃需求,實現精準供應,形成“一張牀、一間房、一套房”的多層次租賃住房供應體系。(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03
優化公共服務,解決新市民落戶、入學等問題
(六)優化落戶服務,推動新市民在天津紮根
9.優化積分落戶服務。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人口服務管理的需要,適時調整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及分值表。推廣應用居住證電子信息憑證,爲居住證持有人辦理子女小學入學預報名、醫保、駕駛證申領、車務手續等權益事務提供便利。(市發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完善人才引進服務。優化升級“海河英才”行動計劃,吸引集聚高校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才來津創新創業。對經認定符合相關條件的天開高教科創園高端創新創業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給予落戶支持。(市人社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優化教育資源佈局,滿足新市民子女入學需求
11.促進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實施基礎教育優質資源輻射引領2.0工程,推動市教委直屬學校與河北區、河東區、紅橋區、濱海新區、遠郊區深化合作辦學。推動市內六區與濱海新區、環城四區、遠郊區結成區域教育發展共同體,建設區域優質教育高地。加快辦好一批條件較優、質量較高、羣衆滿意的“家門口”新優質學校。持續推動“品牌高中”與“強校工程”項目學校建設,帶動城鄉普通高中協調發展。(市教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2.保障新市民子女入學。依法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權利,進一步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兩爲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爲主要依據”的就學政策,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各區結合本區實際,做好學校佈局規劃、摸底調查、政策宣傳工作。隨遷子女在津入學,不收取規定項目之外的任何其他費用,入學後與本市戶籍學生混合編班,統一管理,均衡配置師資。隨遷子女學籍、教育收費、評優獎勵等方面與本市戶籍學生享受同等政策。(市教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優化醫療衛生資源分佈,解決新市民就醫難題
13.加快醫療衛生資源均衡佈局。健全以區域醫院爲龍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爲樞紐,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爲基礎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持續提升傳染病應對、應急處置、兒科等診療能力和水平,提升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能力。在市內六區、東麗區和濱海新區推進城市醫療集團建設,在有農業的區推進緊密型區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完善以兒童專科醫院、綜合醫院兒科、中醫醫院兒科、婦幼保健機構爲主體的高水平兒童醫療服務網絡。(市衛生健康委,相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同等享受基本醫療保障待遇。新市民在本市實現就業的,應隨用人單位參加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按規定享受職工醫保相關待遇;未實現就業的,可憑相關有效證件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可按規定享受財政補助。新市民在外地的職工醫保關係轉入本市,醫保繳費年限累加計算,個人賬戶基金有效累積,個人權益連續記錄。持續擴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定點醫藥機構和門慢特疾病病種範圍,便捷新市民異地看病就醫,減輕“跑腿墊資”壓力。(市醫保局牽頭負責)
(九)發展養老托育事業,解決新市民後顧之憂
15.健全“老有所養”服務。加快健全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打造老年人“家門口”一刻鐘養老服務圈。擴大養老服務多樣化供給,打造智慧化養老服務機構,開設認知障礙照護牀位,培訓失能老年人家庭照護者。完善對養老機構和護理牀位補貼機制,落實京津冀跨區域養老機構補貼申領政策。(市民政局牽頭負責)
16.優化“幼有所育”服務。深入落實婚姻登記“跨省通辦”政策,爲雙方均非本市戶籍但一方有本市居住證的婚姻當事人提供婚姻登記服務。開展普惠托育專項行動,構建以社區托育服務、幼兒園託班、用人單位福利性托育服務等爲主要類型的托育服務網絡,建成一批具有帶動效應、承擔一定指導功能的托育服務機構。(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完善文體公共服務,滿足新市民娛樂健身需求
17.豐富文化生活。舉辦市民文化藝術節,每年以各區文化場館、文化廣場、基層文化站爲陣地,運用市民喜聞樂見的歌舞、曲藝、書畫、展覽、非遺、誦讀、攝影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40項羣衆文化活動,推出1000場經典惠民演出。(市文化和旅遊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8.推進全民健身。利用社區空地、屋頂橋下等區域,配建嵌入式健身設施。擴大可全天候使用健身設施數量,推動配建職工健身房、百姓健身房、裝配式社區智能健身房。新建健身設施項目原則上100%配置老年人和兒童健身設施。(市體育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04
強化城市治理,提升新市民生活品質
(十一)高質量推動城市更新,完善城市設施和服務功能
19.完善市政基礎設施。加快推進供熱、燃氣老舊管網改造。推動建成“城市智管”系統,推進燃氣智慧監管平臺建設。(市城市管理委牽頭負責)推動對市政道路、小區庭院及居民戶內劣質供水管道,運行年限滿30年、存在安全隱患的其他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影響供水水質、水壓和漏水多發的其他管道以及存在安全隱患的二次供水設施等進行改造。(市水務局牽頭負責)優化中心城區公交線網和地鐵周邊公交站點設置,優化地鐵、公交、共享單車接駁服務。(市交通運輸委牽頭負責)
20.深入推進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完善社區商業業態功能,優先配齊便利店、菜市場、早餐店、藥店等與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基本保障類業態。鼓勵發展新式書店、運動健康、休閒娛樂、助老托育等提升居民幸福感的品質提升類業態。(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體育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1.推進韌性安全城市建設。全市至少完成51處中心或固定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市應急管理局、市規劃資源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組織開展城鎮燃氣、供熱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堅決防範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市城市管理委牽頭負責)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豐富市級救災物資儲備種類。(市應急管理局、市糧食和物資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城鄉治理一體化,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22.深化農村改革。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不得將退出上述權益作爲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市農業農村委、市規劃資源局,相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積極落實財政轉移支付與農業轉移人口掛鉤相關政策,以各區農業轉移人口實際進城落戶數爲核心因素,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規模大、新增落戶多、基本公共服務成本高的區加大支持。(市財政局牽頭負責)
(十三)加快綠色發展,創造美好生活環境
23.推廣綠色生活方式。建立背街里巷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加強規範化管理,解決居民家門口裝修垃圾治理難題。堅持“擴綠、興綠、護綠”並舉,建成開放柳林公園、設計公園,新建提升改造口袋公園,進一步擴大綠地開放共享空間,讓市民綠色生活更加觸手可及。(市城市管理委牽頭負責)
(十四)創新社會治理,提升城市溫度
24.優化基層治理。推動社區工作者加強入戶走訪,做好新市民的需求摸底和聯繫服務工作。強化社區黨羣服務中心服務供給,爲新市民搭建睦鄰友好的交流平臺、議事協商的溝通平臺。(市委社會工作部、市委組織部,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社會矛盾糾紛源頭預防、排查預警、多元化解工作機制,最大限度將矛盾糾紛化解在源頭。(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5.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圍繞新市民高頻需求,優化完善新生兒出生、教育入學、社會保障卡居民服務等“高效辦成一件事”場景服務。提高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平臺智能化服務能力,建立新市民關注熱點知識標籤,設置高頻熱點問題推薦。優化“天津市網上公安局”平臺。(市政務服務辦、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完善升級“津心辦”數字化應用平臺,上線人才落戶、就業創業證查詢、社保卡申領、無犯罪記錄證明等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市數據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05
提升城市形象,增強對新市民吸引力
(十五)保護傳承城市文化,培育滋養城市文明
26.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歷史文化。全面提升老城廂—古文化街、意式風情區、五大道等街區品質,輻射天津之眼、金街、西北角—大衚衕等商圈,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鮮明的國家級旅遊休閒街區。按照紅色、親水、都市、會展、鄉村、體育等主題,整合生態景觀、歷史文化遺產、工業遺產等特色資源,打造一批“當日往返遊”、“週末串門遊”、“多日深度遊”等精品文化旅遊線路和文物主題遊徑。(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體育局,相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7.打造天津文化品牌。鼓勵藝術院校開展校企合作,開發特色演藝項目進駐景區、街區。開發“演藝+特色餐飲”、“演藝+文娛零售”、“演藝+沉浸體驗”等多元文化娛樂模式,打造一批“演藝新空間”。高水平舉辦海河戲劇節、天津相聲節、津遇和平•海棠花節等彰顯津派文化特色活動。(市文化和旅遊局、市教委,相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8.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深化羣衆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廣泛開展“爭做文明有禮天津人”主題活動。(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文明交通主題系列行動,深化文明交通志願者服務和文明交通社會共建行動,倡導文明出行、文明禮讓。(市公安局牽頭負責)
(十六)加強城市推廣,提升城市知名度、美譽度
29.推動文旅多業態融合發展。實施體育旅遊精品示範工程,推出水上、山地、冰雪、康養等體育文旅產品。開發自駕遊、房車遊營地,推進交旅融合發展。實施鄉村旅遊提級工程,加快鄉村旅遊重點片區建設,推出“樂享津郊365”系列活動,舉辦一批民俗節慶、農耕體驗、研學教育、戶外運動等農文旅活動。依託科教資源優勢,藉助博物館、天開高教科創園等資源積極發展研學旅遊。(市文化和旅遊局、市體育局、市交通運輸委、市農業農村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0.實施城市熱度全方位提升行動。用好各類載體和資源,多維度多渠道講好“天津故事”,展示“津味”特色,擴大城市品牌辨識度和號召力。對接互聯網企業,聯合開展目的地營銷,推出文旅四季主題活動。整合媒體資源打造文旅宣傳自媒體、新媒體矩陣。(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和旅遊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措施所稱新市民,是指在本市城鎮常住,未獲得本市戶籍或獲得本市戶籍不滿三年的各類羣體,包括但不限於進城務工人員、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等。
《若干措施》制定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新市民已成爲天津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的重要力量,其在工作就業、住房保障、公共服務均等化等方面存在着較爲旺盛的需求與期盼,對本市城市服務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天津時強調,要提升城市治理現代化水平,踐行人民城市理念,把保障居民安居樂業作爲城市建設和發展的頭等大事。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要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體系。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結合本市實際,研究制定《關於提升城市服務保障水平促進新市民安居樂業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提出30條具體措施,致力於服務好新市民羣體日益增長的高品質生活需要,不斷增強城市吸引力,凝聚發展新動力。
《若干措施》對新市民的界定是什麼?
新市民是指在本市城鎮常住,未獲得本市戶籍或獲得本市戶籍不滿三年的各類羣體,包括但不限於進城務工人員、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等。2022年,原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印發的《關於加強新市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首次正式定義新市民,《若干措施》延用了此定義。
通過調查研究,新市民在就業創業、子女上學、看病就醫、購房租房等方面的需求亟待滿足,同時,由於信息瞭解得不夠、渠道利用得不多等問題,部分新市民還未享受到政策紅利。出臺《若干措施》的核心目的,就是努力改善新市民公共服務的可獲得性,把城市打造的更加宜居,提升新市民的歸屬感、認同感。
《若干措施》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若干措施》包括5部分,30條具體措施。
第一部分爲突出就業優先,解決新市民入職問題。提出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支持和規範發展新就業形態、支持重點羣體創業、強化創業扶持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優化完善保障制度7條措施。
第二部分爲堅持租購併舉,解決新市民入住問題。提出強化對新市民住房支持1條措施。
第三部分爲優化公共服務,解決新市民落戶、入學等問題。提出優化積分落戶服務、完善人才引進服務、促進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保障新市民子女入學、加快醫療衛生資源均衡佈局、同等享受基本醫療保障待遇、健全“老有所養”服務、優化“幼有所育”服務、豐富文化生活、推進全民健身10條措施。
第四部分爲強化城市治理,提升新市民生活品質。提出完善市政基礎設施、深入推進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推進韌性安全城市建設、深化農村改革、推廣綠色生活方式、優化基層治理、提升政務服務效能7條措施。
第五部分爲提升城市形象,增強對新市民吸引力。提出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歷史文化、打造天津文化品牌、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動文旅多業態融合發展、實施城市熱度全方位提升行動5條措施。
《若干措施》落實的保障措施是什麼?
市級各有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將建立跟蹤落實工作機制,推動各項措施落地落實,同時,積極吸收採納社會公衆的問題建議,動態優化具體工作舉措。發改部門聚焦強化統籌協調,跟蹤工作進展,適時開展政策效果評估。人社部門聚焦強化就業支持,大力挖掘就業崗位,做好公共就業服務。住建部門聚焦強化盤活資產,逐步擴大保障性住房供給。衛健、教育、民政部門聚焦強化資源均衡,讓新市民能夠就好醫、子女能夠上好學、父母能夠養好老,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其他部門也將積極務實,共同爲新市民安居樂業獻計出力。
起草背景
新市民是指在本市城鎮常住,未獲得本市戶籍或獲得本市戶籍不滿三年的各類羣體,包括但不限於進城務工人員、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等,已成爲城市建設的重要力量,其在工作就業、住房保障、公共服務均等化等方面存在着較爲旺盛的需求與期盼,對本市城市服務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天津時強調,要提升城市治理現代化水平,踐行人民城市理念,把保障居民安居樂業作爲城市建設和發展的頭等大事。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要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體系。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結合本市實際,我委會同人社、住建等部門研究制定了《關於提升城市服務保障水平促進新市民安居樂業的若干措施》,提出30條政策舉措,致力於服務好解決好新市民各類訴求,改善公共服務的可獲得性,把城市打造的更加宜居,提升新市民的歸屬感、認同感。
在起草過程中,市有關部門和各區深入開展調研分析,廣泛徵求社會意見,切實提出務實管用的政策舉措。總體來看,《若干措施》具有三個特點:
堅持需求導向,體現針對性
通過調研瞭解到的情況,廣大新市民的所需所盼主要集中在更好的就業增收機會、更完善的勞動權益保障、更豐富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供應、更公平均衡的公共服務供給等方面。爲此,《若干措施》提出多項針對性政策舉措,例如:
就業方面,注重擴大就業崗位,加強建設就業驛站,提供更便捷精準的就業機會,落實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政策等;
住房方面,注重盤活存量資源,擴大保障性租賃房源籌集,有無本市戶籍均可在相應條件下申請入住;
公共服務方面,注重區域之間各類教育、醫療資源優質均衡發展。
強化綜合施策,體現系統性
近年來,我市先後出臺了一系列關於就業、住房、落戶、教育、醫療等暖民心、促民生的政策文件,《若干措施》在這些政策基礎上,着眼構建全生命週期的人口服務體系,注重各類政策的協調配合,對照國家及我市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做好新老政策的銜接,力求放大政策效應,成爲新市民來津留津的“明白書”。
注重學習借鑑,體現創新性
我們充分吸收借鑑了其他省市先進經驗做法,同時和我市實際緊密結合,取長補短。例如:在就業方面,推動重點企業用工服務向中小企業延伸,鼓勵更多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吸納就業。在住房方面,針對新市民不同租賃需求,提供精準供應,形成“一張牀、一間房、一套房”的多層次租賃住房供應體系。
下一步如何落實
《關於提升城市服務保障水平促進新市民安居樂業的若干措施》印發後,我委會同市有關部門和各區將從三個方面抓好落實:
凝聚工作合力,確保各項政策措施取得實效
新市民作爲城市建設的重要力量,其作用不可小覷,服務好這部分羣體日益增長的高品質生活需要,是促進天津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建成的重要戰略考量,我們將強化統籌協調,建立跟蹤落實工作機制,定期開展政策實施效果評估,推動各項措施落實落細。同時,緊隨國家層面最新政策,吸納社會羣衆的問題建議,動態優化具體舉措,不斷推動城市服務保障體系協同高效、科學順暢運行。
堅持科學推進,確保有序解決新市民急難愁盼
新市民安居樂業涉及面十分廣泛,推動解決各項急難愁盼也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市有關部門和各區在落實政策過程中將立足實際、把握規律、科學推進。人社部門將聚焦強化就業支持,大力挖掘就業崗位,做好公共就業服務。住建部門將聚焦強化盤活資產,逐步優化保障性住房供給。衛健、教育、民政部門將聚焦強化資源均衡,讓新市民能夠就好醫、子女能夠上好學、父母能夠養好老,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
做好政策宣傳,確保各項政策精準傳達
《若干措施》都是涉及羣衆切身利益的政策,在印發後我們將做好政策解讀工作,圍繞“網絡熱點”、“理解難點”清晰精準解讀政策核心要義,解答羣衆疑問疑慮,積極迴應社會關切,讓改革發展成果惠及更多新市民,使他們更加輕鬆地融入城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