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協議不明 只能寄望立院把關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中)、黨團書記長王鴻薇(左)、首席副書記長羅智強(右),要求美國關稅協議送立院審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八月一日美總統川普公佈一波關稅決定,臺灣稅率百分之廿,高於日韓,與臺積電移美之代價顯不成比例。復以年來臺幣飆漲,匯率浮動差損約百分之十二,對出口導向之臺灣產業結構已造成莫大沖擊。事前並非不可預測,然政府忙於擴大動員漢光演習,及約耗資約十二億元臺幣辦理「大罷免」,卻對南臺灣之水災怠於處理,又對關稅問題隱而不宣。

即使至今賴政府仍稱系「暫時性稅率」,讓民衆在過程不明之情況下尚抱殷殷期待,要求必須透明化及法律保留化,以對納稅人有所交代。況依據司法院釋字第三二九號,內容直接涉及國家重要事項,或人民之權利義務且具有法律上效力者,名稱爲條約或公約,或用協定等名稱而附有批准條款者,即應送立法院審議。

川普的經貿政策着重在製造業迴流與紓降逆差,須相關國家承諾對美投資或大量採購,以遂其目的。美國法官Kimberly Moore認爲,即使貿易逆差會影響國防準備,也不構成「非常與緊急」的緊急狀態。五月廿八日,美國國際貿易法院判決認定川普無權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對全球商品大規模徵收關稅;提起訴訟的控方主張IEEPA未授權總統設立關稅,徵稅權是「國會保留權」。美國司法未必買總統的帳,若川普敗訴,勢必依其他諸如貿易擴張法、貿易法三○一條等,或循國會立法授權以努力解套。

七月卅一日川普宣佈與南韓之貿易協議,除百分之十五的關稅外,南韓將對美投資三五○○億美元。而稍早美與日之協議,除百分之十五的關稅外,日本亦承諾對美投資五五○○億美元,用於能源、半導體、關鍵礦產等重要產業。至於臺灣,除目前美宣佈課徵關稅百分之廿,對美投資首應考量臺灣對美出口中,有約八成涉及美國貿易擴張法「二三二條款」;半導體晶片之關稅結果乃市場關鍵指標,且應謹守開放市場之底線,避免衝擊臺灣相關產業出口及可能的出走,更嚴重或導致經濟發展遲滯。

至於外傳臺灣可能對美投資四千億美元,賴政府迄今未予否認,僅以與美有「保密協定」一筆帶過,如此置納稅人權利於何地?相關產業惶惶不安,對政府將要掀開之底牌不知如何應對,且未參與表意難以明瞭,卻具切身利害,只能寄望立法院嚴格把關。機械公會八月一日表示,臺灣百分之廿稅率高於日韓,將使機械產業受到嚴重衝擊,政府應擴大內需、協助國內製造業轉型升級以爲因應,尤應嚴防颱灣中小企業供應鏈斷鏈,招致產業出走。

即便美國法院對川普政府「對等關稅」之判決,川普最後亦未必穩勝無虞。與其如此,不如回到司法院釋字第三二九號,回到「國會保留」與「法律保留」之憲政層面,以謀全民之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