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迷心竅結交政治騙子,“老虎”張效廉被逮捕
2025年5月1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消息,十三屆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張效廉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效廉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簡歷顯示,張效廉出生於1964年4月,山東梁山人,北京大學政治經濟學專業在職研究生畢業,經濟學博士。1986年,張效廉畢業於北京林業大學林業系森林病蟲害防治專業,畢業後留校工作。1989年底,張效廉調任共青團北京市委研究室副主任,1995年任共青團北京市委副書記,3年後成爲共青團北京市委書記。
2001年,張效廉調任北京市房山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區長,次年任北京市房山區區長。2005年,他跨省任黑龍江省省長助理、黑龍江省森工總局黨委書記。次年,調任牡丹江市委書記。此後,張效廉還曾任哈爾濱市市長、黑龍江省委常委等職。2018年11月,54歲的張效廉到全國政協任職,直至2023年1月卸任。
2024年10月2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宣張效廉被查。2024年4月,張效廉被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稱,張效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官迷心竅、利令智昏,結交政治騙子,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公器私用,將手中的公權力作爲謀私斂財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案件處理、企業經營、工作安排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通報稱,張效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張效廉被開除黨籍,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張效廉是最新一個被通報“結交政治騙子”的腐敗官員。
何謂“政治騙子”?2023年6月2日,遼寧省紀委監委等6個部門曾聯合發佈《關於嚴厲打擊“政治騙子”的通告》稱,“政治騙子”,是指通過冒充或虛構領導幹部及其親屬、朋友、身邊工作人員,有特殊背景的專家教授、學者智囊、“大師”等方式設計身份僞裝,或通過僞造領導幹部圖文影音資料、虛構與領導幹部交往經歷、傳播政治謠言、製造內部消息、假意“牽線搭橋”等方式設計行爲包裝,以“提拔重用”“擺案抹案”等政治利益爲誘惑騙取他人信任,謀求攫取經濟利益、社會地位等不正當利益的人員。
近年來被查處的多名高級官員都被通報存在“結交政治騙子”的情況,包括海南省委原書記羅保銘、西藏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王勇等。就在2025年4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央組織部紀檢監察組原組長李剛被通報“結交政治騙子”遭到“雙開”。此外,4月18日,“結交政治騙子”跑官買官的新疆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竇萬貴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