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獵槍 原民議員促警方協助

新北市原住民議員馬見Lahuy.Ipin表示,族人都盼擁有安全的自制獵槍,但現行法規卻很難達成,促警察局多宣導,避免族人觸法。(李育嫺攝)

新北市原住民議員馬見Lahuy.Ipin的獵槍,掛在他服務處的辦公室牆上。(馬見提供/李育嫺新北傳真)

新北市原住民議員馬見Lahuy.Ipin於4月議會質詢時,公開亮出自己的獵槍,引起關注。「原住民漁民自制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於3月15日發佈施行,馬見直言,族人都盼擁有安全的自制獵槍,但現行法規卻很難達成,促警察局多宣導,避免族人觸法。對此,警察局表示,參加完原民會訓練課程後,可受理申請辦理。

馬見表示,以往原住民都自制獵槍,但自制獵槍在安全性有很大疑慮,現在從中央到地方、部落和族人,都希望有安全可控制的自制獵槍。自制獵槍有2種保管方式,分別爲個別管理和集中管理。

個別管理需有「槍櫃」、「警鈴系統」、「監視系統」,但不是每位族人都有能力添購設備,依據「原住民漁民自制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在都會區的自制獵槍若無法個別管理,應採集中管理放在當地派出所,但全市分局或派出所並無設置獵槍的槍櫃及相關設備,現階段都無法執行。

馬見認爲,每人獵槍長短不一,族人可以自制槍櫃,再裝設警鈴和監視系統,警察局和原民局應協助族人,如提供補助款購買設備等。原鄉在自制獵槍管理上,較都會區來得容易,烏來區僅4個部落,但新北市還有28區。

另外,使用自制獵槍需在傳統領域打獵,目前僅烏來和三峽符合標準,舉例來說,住在鶯歌的布農族人,擁有合法自制獵槍,卻不能在鶯歌打獵。

馬見認爲,社會大衆對槍枝相關法令不甚熟悉,呼籲警察局可製作多媒體文宣或辦理說明會,讓民衆和族人避免觸法,這也是當時攜槍進議會的初衷。

警察局表示,今年3月15日公佈實施「原住民漁民自制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原住民申請自制、持有獵槍前,需先參加原民會辦理的自制獵槍安全使用訓練,合格後即可申請,6月10日將赴烏來召開部落說明會。

原民會今年辦理「第1梯次原住民自制獵槍安全使用訓練課程」共招訓50人,已在6月2日、3日舉行,受訓者通過考試,可獲得訓練合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