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報:中學校長團建時違規飲酒,被免職

日前,湖南江永縣紀委監委通報了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包括江永縣上江圩鎮中學校長何春紅、副校長何永雄等人違規吃喝的問題。

江永縣紀委監委介紹,2025年5月17日,上江圩鎮中學組織學校教師前往某家庭農場開展工會團建活動。活動期間,何春紅、何永雄與部分教師違規飲酒,工會主席陳杰作爲工會團建活動負責人,未對違規飲酒行爲予以制止,導致該問題多次引發網絡輿情,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2025年7月,何春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免去校長、黨支部書記職務;何永雄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陳杰受到警告處分;其他違規參與飲酒的教師均受到相應組織處理。

澎湃新聞注意到,今年5月27日,曾有網友通過紅網“百姓呼聲”提出了“關於江永縣上江圩中學團建的三個疑問”,包括團建活動的目的是什麼?爲什麼上江圩中學要捨近求遠搞團建?團建活動公款吃喝飲酒算不算違反規定?

江永縣教育局6月3日答覆稱,該活動目的在於增強教師之間的凝聚力和團隊合作精神,緩解教師工作壓力。該校教師家屬付費一同參與工會活動有助於活躍氣氛,有利於家庭和睦。5月17日(星期六),江永縣上江圩鎮中學組織到旭日升開展工會活動,通過了校委會集體研究,並徵得了大部分教師的同意。旭日升是研學基地,有完善的團建活動設施設備,利於開展工會活動,團結同事,增強教師隊伍的凝聚力,學校綜合以上情況,並聽取教師們意見,選擇此處開展活動,並不存在利益輸送。答覆還提到,工會活動中何春紅、何永雄作爲校領導參與飲酒,雖然餐後私人現金結算了消費,但違反了黨的紀律行爲,縣教育局將按程序對相關人員依紀依規進行處理。

江永縣教育局表示,下一步,縣教育局將持續督促上江圩鎮中學加強教職工紀律管理,同時強化全縣教師集體活動指導,要求全縣各學校(幼兒園)舉一反三,開展警示教育,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斷提高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積極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