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聘中階移工 給薪低於規定 勞動部:將查覈、並限制僱主未來申請案

針對外界關切移工轉任外國技術人力後,若僱主給薪低於規定薪資標準時,勞動部2表示,本部於聘僱效期展延時,也會主動查覈其薪資所得。若經查違規屬實,將依規定裁處限令僱主給付薪資,及管制後續申請案。此外,外國技術人力聘僱3年期滿,可與僱主合意續聘展延或轉換新僱主。

勞動部表示,爲避免單純延長或取消移工在臺工作年限,導致資深移工長期在臺工作卻無法轉換身分及銜接我國技術移民制度,自2022年4月起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具經驗與技術能力的資深移工,可透過僱主以較高薪資聘僱從事中階技術工作,協助逐步銜接我國移民制度。自2022年4月底起至2025年9月底止,已有5.7萬名資深移工轉任爲外國技術人力,平均每年增加1.6萬餘人。

勞動部表示,移工轉任外國技術人力後,若僱主未依契約給付薪資,或有給薪低於規定薪資標準時,外國技術人力可向本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申訴;另本部於聘僱效期展延時,也會主動查覈其薪資所得。若經查違規屬實,將依規定裁處限令僱主給付薪資,及管制後續申請案,並同意外國人轉換新僱主及由公立就業中心媒合中階技術工作。

另外,國技術人力聘僱3年期滿,可與僱主合意續聘展延或轉換新僱主;聘期未屆滿前,外國技術人力也可與原僱主、新僱主三方合意轉換,聘期中也有轉換僱主選擇自由。

勞動部強調,鼓勵僱主直接聘僱、減少移工經濟負擔,是既定重要政策,並自2024年7月起推動「直聘服務效能提升精進方案」,2026規劃除現有在臺北的直聘中心外,將增設服務據點,於服務據點配置雙語翻譯及轉換承接服務人員,將整合直聘及轉換服務,並提供中階技術人力及僱主更好的媒合轉換服務。

勞動部表示,爲強化政府在外國人聘僱過程的角色及功能,降低外國人來臺所需負擔的相關費用,行政院院會已於2025年10月30日通過「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最快於2026年1月實施,並透過成立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及佈局海外據點,專責處理引進跨國勞動力相關事宜,提供外國技術人力招募、技能測驗及聘僱等服務,具體落實國對國直接聘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