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注意!股利所得這樣報
圖/財政部提供
今年5~6月申報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如果所得來源有股利所得,也就是個人取得公司、合作社或其他法人以其87年度或以後年度盈餘所分配的股利或盈餘,課稅方式2選1(網路申報系統會自動採最有利的方式)。
財政部表示,合併計稅適合中低所得者,股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計稅,再按股利所得的8.5%計算可抵減稅額,每一申報戶最高可抵減8萬元。
計算方式爲應納稅額=[(股利所得+其他各類所得)-免稅額及扣除額等]×適用稅率-累進差額。應繳(退)稅額=應納稅額-股利所得×8.5%。
其中,可抵減稅額大於應納稅額的差額部分,可申請退稅,但要完成申報才能退稅。
至於分開計稅適合高所得者,財政部表示,股利所得按28%稅率單獨計稅,再與其他各類所得所計算的應納稅額加總。
應納稅額=(其他各類所得-免稅額及扣除額等)×適用稅率-累進差額。應繳(退)稅額=應納稅額+股利所得×28%。
舉例來說,假設單身年所得只有20萬元,雖未達申報門檻(免稅額9.7萬元+標準扣除額13.1萬元)不用繳稅,但其中包含股利所得5萬元,採合併計稅按8.5%計算可抵減稅額4,250元,這筆退稅款要完成申報才能退。
財政部提醒,如有股利所得,且計算後可退稅,114/6/30 前網路(含手機)申報並選擇直撥退稅,第一批7/31當日就入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