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男性育兒 育嬰留停津貼擬增爲7個月

▲勞動部。(圖/資料照)

文/中央社

勞動部啓動就業保險法修法,除刪除投保年齡上限,也將增加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只要雙親都領滿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將各增加1個月津貼,盼促進男性參與育兒。

根據現行規定,育有3歲以下子女的受僱者,可以請最多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其中半年可請領投保薪資8成的育嬰留停津貼。勞動部今天預告就業保險法修法草案,將有條件得延長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表示,爲促進家庭內性別分工的平等,這次增訂規定,撫育同一名子女的雙親都領滿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時,在後續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依規定各再請領第7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盼能鼓勵雙親共同擔負育嬰責任。

陳美女指出,雙親其中一人爲公保、軍保且領滿6個月者也可適用;另考量雙親其中一人已經死亡者,保障單獨扶養子女者的照顧需求,因此也符合要件、給予同等經濟支持。

根據勞動部統計,去年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薪資補助共9萬3000多人,其中男性請領比率由110年19.99%,提升至去年爲27.01%,成長3成5;6成津貼及2成薪資補助,共核付新臺幣143億8718萬餘元。

陳美女說,以113年人數預估,受惠人數約2.2萬人,1年約新增6.6億元津貼支出。 另外,陳美女表示,這次修法也將新增名譽行政罰規定,若違反就業保險法經處以罰鍰者,將公佈投保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違反事實及處分金額等資訊。

據統計,113年違反就業保險法的樣態,主要爲應加保未加保有2800多件,未覈實申報則有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