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跌倒的企業”站起來(縱橫)
前不久,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多部門建立並推動實施“預懲戒”與“信用修復”聯動機制,以預懲戒通知書替代失信黑名單,杜絕一刀切式懲戒,讓企業“跌倒還能爬起”。
涉企信用懲戒,是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爲的企業依法採取的一種約束措施。這一舉措將企業失信行爲與市場準入、融資信貸、政策優惠等掛鉤,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格局。
不過,現實中,涉企信用懲戒的適用情形存在一定複雜性。比如,一些企業並非惡意逃避債務,而是因市場波動等客觀因素暫時性違約;一些涉訴企業已提供有效擔保,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足以清償債務……類似情形下,如果涉訴企業被立即納入失信名單,易引發信譽崩塌、合作中斷、資金斷流等連鎖反應,甚至導致本可挽救的企業走向破產。
此次湖南建立聯動機制,有助於避免涉企信用懲戒可能造成的“誤傷”。“預懲戒”即執行法院在決定將企業納入失信名單前,給予其1—3個月寬限期,同時通過信用預警等,引導其主動履約;而“信用修復”則指,企業有履約意願且符合條件,如已達成和解、提供有效擔保等,法院可及時屏蔽其失信信息,監管部門同步督促信用平臺刪除舊信息。這爲企業重組資產、恢復生產、籌措資金贏得緩衝時間,實現剛性懲戒與柔性引導、過程監管與事前預警的有機結合。
涉企信用懲戒的核心在於以約束促誠信、促發展。近年來,最高法推行失信懲戒寬限期制度,一些地方亦明確失信行爲要與懲戒措施相匹配,防止信用懲戒泛化濫用……這些做法都旨在爲企業發展構建更具溫度的生態,讓信用工具得到更科學合理的使用,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懲戒不是目的,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纔是初衷。從國務院辦公廳出臺意見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到多地實施“輕微免罰”“首違不罰”,監督與服務“兩手抓”,給予經營主體糾偏空間,有助於穩定企業預期、增強市場信心。
以時間換空間,鼓勵“跌倒的企業”站起來,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這樣的科學治理和長遠考量。期待更多地方能優化制度設計,真正急企業之所急、想企業之所想、做企業之所盼,爲提升經濟韌性貢獻力量。
(摘編自《工人日報》,原題爲《“允許跌倒、鼓勵爬起”,容錯糾偏助力企業行穩致遠》)
《 人民日報 》( 2025年08月07日 05 版)
韓韞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