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發《衛星網絡國內協調管理辦法(暫行)》,自5月1日起施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印發《衛星網絡國內協調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本辦法自2025年5月1日起實施。

《辦法》規範和優化了國內協調工作,提升了國內協調效率。一是明確了國內協調基本原則。就國內協調地位判定標準、各單位職責分工、干擾處置和監督措施等方面進行了規定。二是規範了國內協調程序。明確了建立國內協調關係的條件和流程,國內協調需求徵集、彙總和公示,以及協調反饋等環節的時限要求。三是優化了國內協調機制。強化了國家無線電辦公室統籌協調作用,提出了無需建立國內協調關係的情形,減少國內協調對象範圍,引入五種完成國內協調的形式,降低國內協調複雜度。

下一步,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做好《辦法》宣傳和解讀以及配套制度的制定,確保《辦法》各項措施落到實處,進一步激發航天企業活力,推動航天產業高質量發展。(工信微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