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推動手機等終端設備直連衛星加快推廣應用

本站財經8月27日訊 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印發《關於優化業務准入促進衛星通信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30年,衛星通信管理制度及政策法規進一步完善,產業發展環境持續優化,各類經營主體創新活力充分迸發,基礎設施、產業供給、技術標準、國際合作等綜合發展水平顯著提升,手機直連衛星等新模式新業態規模應用,發展衛星通信用戶超千萬,推動衛星通信充分融入新發展格局,有力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指導意見》圍繞促進衛星通信產業高質量發展,從有序擴大市場開放、持續拓展應用場景、培育壯大產業生態、優化電信資源供給、加強衛星通信監管、提升協同推進合力等六方面提出19條思路舉措。

關於優化業務准入促進衛星通信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各相關企業: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有序推動衛星通信業務開放,促進衛星通信產業高質量發展,激發商業航天創新活力,培育打造新質生產力,支撐製造強國、網絡強國和數字中國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強頂層設計和政策協同,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穩中求進、先立後破、分類施策、融合發展,以優化業務准入爲牽引,豐富應用場景,培育技術產業,優化資源供給,提升治理能力,充分釋放我國衛星通信產業發展潛力,加快構建規範有序、協同發展、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衛星通信產業發展格局,鞏固提升我國信息通信業競爭優勢和領先地位。

到2030年,衛星通信管理制度及政策法規進一步完善,產業發展環境持續優化,各類經營主體創新活力充分迸發,基礎設施、產業供給、技術標準、國際合作等綜合發展水平顯著提升,手機直連衛星等新模式新業態規模應用,發展衛星通信用戶超千萬,推動衛星通信充分融入新發展格局,有力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有序擴大市場開放

(一)支持低軌衛星互聯網加快發展

加快衛星互聯網系統建設和應用服務,推動衛星互聯網實現高質量發展,針對低軌衛星通信應用適時開展商用試驗,帶動產業鏈上下游協同創新,實現全球範圍內寬帶網絡覆蓋,爲各類用戶提供高速衛星互聯網服務,持續拓展多樣化應用場景。

(二)支持開展終端設備直連衛星業務

支持電信運營商通過與衛星企業共建、共享等模式,深入挖掘天通、北斗等高軌衛星應用潛力,推動手機等終端設備直連衛星加快推廣應用,爲廣大地面移動通信用戶提供基於衛星的話音、短消息業務。鼓勵電信運營商依託低軌衛星互聯網,在話音、短消息業務基礎上拓展高速數據服務,促進信息基礎設施天地融合發展。

(三)支持探索新型衛星通信業務

組織開展衛星物聯網商用試驗,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依託低軌衛星物聯網星座,爲天空、海洋、偏遠地區等地面網絡無法覆蓋的區域,提供廣域物聯網連接服務。研究設立新型衛星通信業務,進一步擴大向民營企業開放。鼓勵民營企業依法依規利用各類高低軌在軌衛星資源,通過租用衛星資源、開展增值服務、分銷代理業務等多種商業化合作方式,盤活存量衛星資源,豐富業務種類,繁榮衛星通信市場。

三、持續拓展應用場景

(四)促進應急通信應用

促進衛星通信在應急通信等領域的應用,優先滿足國家應急通信需求,綜合利用天通、高通量衛星、北斗短報文、衛星互聯網、衛星物聯網等衛星通信資源,爲應急處置提供統一調度、高效供給和融合應用的衛星通信服務保障。進一步深化衛星通信在洪澇、火災、地震、颱風等自然災害應急處置,以及安全生產、野外作業、搜尋救援等領域的應用。

(五)推進數字惠民服務

鼓勵通過高通量衛星、低軌衛星互聯網等方式爲偏遠地區、邊疆地區和地形氣候複雜地區等提供多樣化網絡接入服務,進一步提高我國網絡覆蓋水平,降低覆蓋成本,助力電信普遍服務,推廣普及高品質數字化產品,推進數字惠民,促進社會公平,增進民生福祉。

(六)強化融合應用創新

鼓勵衛星通信在工業、農業、交通、能源、城市治理等各行業、各領域創新應用,加強與工業互聯網、車聯網、航空機載通信、低空智聯網、算力網絡等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交叉融合,推動汽車、船舶、飛機等直連衛星,大力發展大衆化、規模化衛星通信應用。推進北斗短報文與公衆通信網互聯互通和融合應用,提升服務能力,培育壯大北斗短報文產業生態。

四、培育壯大產業生態

(七)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持續開展衛星通信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產品研製,增強基礎元器件、芯片、關鍵終端設備產品等供給水平,提升衛星通信技術性能,降低用戶使用成本,推動我國衛星通信技術持續迭代演進。促進衛星通信、5G/6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深度互融,加快推進非地面網絡(NTN)等衛星通信技術創新發展。

(八)構建開放共享標準體系

凝聚行業力量共同構建開放共享、天地融合的衛星通信標準體系,制定和完善衛星通信技術、產品和建設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鼓勵鏈主企業發揮積極作用,推動衛星通信系統在發展中逐步實現標準統一、體制兼容,促進不同經營主體衛星通信系統開放共享,形成發展合力。積極參與國際電信聯盟(ITU)、第三代合作伙伴組織(3GPP)等國際標準組織、區域性標準組織工作。

(九)培育互利共贏產業生態

充分發揮我國地面移動通信在技術、標準、產業等方面的綜合優勢,帶動衛星通信產業高質量發展。鼓勵企業圍繞衛星及地面設施開展資源共享和商業合作,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成立衛星通信相關產業組織,搭建產學研用交流合作平臺,培育開放協同、互利共贏的產業生態。

五、優化電信資源供給

(十)科學規劃衛星通信碼號資源

持續跟蹤衛星通信產業發展態勢,面向專用終端科學規劃衛星通信專用號段,支持衛星互聯網、衛星物聯網等新業態高質量發展。面向手機終端創新“不換卡不換號”模式,深入挖掘存量號碼使用潛力,支持開展手機直連衛星應用,促進衛星通信與地面移動通信深度融合。支持企業申請衛星通信國際碼號,積極拓展國際市場。

(十一)推進頻軌資源創新管理

指導企業積極參與衛星無線電頻率的國際規則制修訂,開展頻率軌道資源申報協調及登記使用工作。結合低軌星座特點,創新衛星無線電頻率軌道資源管理方式,批量頒發空間無線電臺執照和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支撐我國低軌星座高效建設和快速發展。

六、加強衛星通信監管

(十二)加強衛星通信業務監管

進一步優化市場準入、設備進網等許可審批工作,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構建統一開放、有序競爭的衛星通信市場體系。提升衛星通信系統服務能力,持續優化用戶體驗,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優化電信業務分類目錄,研究設立相關新型業務,爲進一步向各類經營主體開放提供製度保障。健全完善監管平臺,加強衛星通信業務全鏈條閉環管理。

(十三)促進網絡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持續優化網絡佈局,制定衛星關口站管理辦法,指導企業在我國境內設置符合國家要求的關口站,加強衛星關口站建設運行監督管理。按國家安全和電信網間互聯互通等相關要求建設星地互聯中心,推進天地基礎設施高效互聯互通。提高衛星互聯網國際互聯能力,建立國際海陸纜和衛星互聯網協同機制,形成陸海互補、天地統籌的國際通信通道,降低關鍵區域國際通信風險。

(十四)築牢網絡和數據安全防線

指導督促企業依法履行國家安全主體責任,在相關係統的設計、建設、運行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安全技術措施,落實通信網絡安全防護、數據分類分級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網絡安全等級保護以及個人信息保護等要求,建設信息安全技術措施,保障網絡、數據和信息安全,加強用戶實名制管理,做好防範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相關技術保障措施。

(十五)紮實做好無線電保障

加強空間無線電臺、衛星地球站規範化管理,加大衛星無線電監測和干擾查處力度,及時消除有害干擾,保障衛星無線電業務有序開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七、提升協同推進合力

(十六)加強組織協調

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完善工作推進機制,強化部門間協同合作,推動形成衛星通信業務開放工作合力,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突出重點、務求實效,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推動重點任務落實落地。

(十七)加強資金保障

綜合利用多種資金渠道,支持衛星通信基礎研究和核心技術攻關,提高關鍵技術自主可控水平。充分發揮製造業轉型升級基金等產業基金的引領作用,帶動社會資本支持衛星通信領域重點企業。鼓勵有產業基礎和優勢的地方加大支持力度,設立衛星通信專項資金。

(十八)加強宣傳推廣

加大對衛星通信業務開放政策法規的宣貫力度,做好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及時總結提煉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宣傳推廣一批可借鑑、可複製的先進經驗和舉措,營造衛星通信產業發展良好氛圍。

(十九)加強國際合作

支持企業開展國際交流合作,提升全球服務能力,優化全球市場佈局,探索將衛星通信國際合作納入共建“一帶一路”、金磚國家、亞太空間合作組織等合作機制框架,鼓勵我國衛星通信服務“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