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赴陸探親限縮「三親等」內 陸委會:制度遭濫用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樑文傑。(圖/記者蔡紹堅攝)
記者蔡紹堅/臺北報導
內政部近日預告「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修正草案,將公務人員申請赴陸探親或奔喪親屬親等由「四親等」改爲「三親等」。對此,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樑文傑表示,他們發現有公務員濫用此制度,且在一般社會觀念來講,好像也不太能接受。
樑文傑提到,這樣的規定其實非常多年了,至少20、30年,在兩岸剛開放往來的時候,有不少的公務員原來是從大陸遷移過來的,有不少親戚、朋友在大陸,所謂的「四等親」就是表哥、表妹,但經過這麼多年,有一些公務員濫用這個制度。
樑文傑說,而且老實講,以一般社會觀念來講,受管制的公務人員申請在大陸有個表妹,要去探親,這在社會上好像也不太能夠接受,所以現在把「四等親」改爲「三等親」,就是叔叔、伯伯、阿姨。
樑文傑強調,「我們是經過很多討論,最後做出這樣的決定,相信也比較符合一般社會的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