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新董監事提名也延宕 學者:政院裝死把「公視法」當擺設?
本屆公視董事會已於5月31日任期屆滿,依法行政院文化部應於六個月前進行新一屆董事會董監事提名作業,但至今已延宕超過十個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屆公視董事會已於5月31日任期屆滿,依法行政院文化部應於六個月前進行新一屆董事會董監事提名作業,但至今已延宕超過十個月。中正大學教授羅世宏表示,行政院完全裝死,文化部無聲無息,是把「公視法」當成擺設嗎?還是覺得沒人在意?羅世宏呼籲,公視董監事會應發聲明要求政院與立院儘速啓動新董事會提名與審查作業,否則將於年底前或最遲明年三月底前總辭;屆時若公視無董事會治理,責任由政院和立院自負。
羅世宏在臉書貼文表示,多年前,他曾爲當時的公視董事會無限期延任,行政院與立法院怠惰不解決問題,而至公視A棟大樓前靜坐抗議,公開要求公視董事會應以總辭方式呼籲行政院及立法院守法盡責。
羅世宏說,過去公視董事會換屆雖曾多次遇到長期難產的狀況,行政院(文化部)還算有依法提名公視董事,只是屢遭高門檻的審查委員會杯葛,而遲遲難以成功組成新董事會。後來,纔跟着擺爛。但現在更厲害了!行政院完全裝死,文化部無聲無息。是把「公共電視法」當成擺設嗎?還是覺得沒有人在意公視治理的法律規定?
羅世宏說,補充說明一下背景:本屆公視董事會已於5月31日任期屆滿。依法行政院(文化部)應於六個月前,也就是去(2024)年底,開始進行新一屆董事會董監事提名作業。現在,已經是2025年10月了!
羅世宏呼籲,本屆公視董監事會應考慮發出公開聲明,要求行政院與立法院儘速負起責任,依法啓動新一屆公視董事會提名與審查作業,否則將於年底前或最遲明年三月底前總辭;屆時若公視無董事會治理,其責任由行政院和立法院自負。
羅世宏說,「公共電視法」在2023年修法後,雖然現任董事可以合法延任至下一屆董事會產生爲止,但不代表行政院不必依法啓動換屆提名作業,而且現任董事在法定三年任期已滿的前提下,就算自動延長職務也無論如何該要有個日落的期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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