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亂刻劃遊客信息是懲戒更是警示

張西流

據8月11日極目新聞報道,8月10日,有遊客拍下在北京八達嶺長城檢票口見到的一幕,只見電子大屏上滾動播放着今年5月份5名遊客在長城刻劃的違法行爲,上述遊客均被公安機關處以5日拘留並處200元罰款。不少網友對這樣的公示稱讚。

時下,物質文明飛速發展,但許多人還未來得及培養與之匹配的文明素養。在文物古蹟上亂刻劃者,很多時候往往並非蓄意破壞,而是出於一種“留下印記”的原始衝動,這種衝動在缺乏文化教養約束時便肆意宣泄。因此,公示亂刻劃行爲不僅是對個體的懲罰,更是對公共空間裡恪守公德、文明言行的教育和警示。

從法律視角審視,景區公示亂刻劃遊客信息的做法,也是當下針對類似現象執法困境的一種突破。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故意損毀文物或公共設施,本應受到行政處罰甚至追究刑事責任。然而現實中,由於取證難、執行成本高等原因,大量不文明行爲得不到應有懲處。公示亂刻劃行爲的做法通過社會聲譽機制,放大了違法成本,使潛在的破壞者不得不三思而後行。當傳統執法手段效果不彰時,創新執法方式不失爲一種務實選擇。

當一個人在公共場所實施破壞行爲時,他的行爲已從私人領域進入公共領域,理應接受公衆監督。適當的公衆監督,能有效約束不良行爲,公示制度便是重建道德約束的一種嘗試。當然,這種嘗試需要在有明確的操作規範和救濟渠道的前提下進行。同時,也需認識到,任何單一措施都難以根治不文明行爲,構建包括教育引導、法律懲戒、技術防範在內的綜合治理體系,恐怕纔是長遠之計。

刻刀留下的傷痕終會模糊,但文明與法治的印記應當長存。公示亂刻劃遊客信息,其意義不僅在於懲戒個別違規者,更在於樹立清晰的行爲邊界和價值導向。期待更多地方能不斷調整優化治理手段,讓每個人成爲文明的守護者而非破壞者,讓公共空間真正成爲人們共建共享共榮的亮麗風景線而非塗鴉牆。

來源: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