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會擬修政府採購法 刪3家廠商開標門檻 4月預告草案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金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截自國會頻道)

政府工程採購制度將迎重大變革,依現行《政府採購法》規定,第一次公開招標需要3家以上合格廠商才能開標,導致流標、陪標狀況頻傳,無形間也耗損人力及時間,增加採購成本。工程會主委陳金德指出,行政院工程會擬修正「政府採購法」,刪除首次公開招標須3家以上合格廠商才能開標,草案預計4月預告。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17日)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金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陳金德指出,研提採購法修正草案徵求各界意見,爲精進政府採購之執行,提升採購效率,2024年9月4日函送「精進政府採購法之意見徵詢表」至各機關,廣泛蒐集意見,已完成彙整各界意見,擬具採購法修正草案,預計今年4月辦理預告作業。

而依照現制規定若超過150萬元以上的採購案,機關就必須採公開招標、限制性招標或選擇性招標,其中公開招標指的是以公告形式邀請不特定廠商進行競標,但第一次招標限制須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否則機關就不會開標。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關注「政府採購法」修正進度,陳金德指出,工程會經蒐集各界意見,4月將辦理預告,預告期滿後將送行政院會審查,審查通過再送立法院審理,強調由於各界意見反應很多,工程會預告後會進一步檢討。

對於是否將會設定防弊機制,陳金德強調,現在的採購方式與過去非電子化的時代差很多,採購資訊完全公開透明,工程會聽取各界意見後,認爲如果維持3家才能開標的話,往往是造成公共工程流標的主要原因,未來也會訂定相關防弊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