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騷法上路3年!強制治療僅3件 保護令禁止監視最多
跟騷法施行快滿三年,實務上仍有許多需檢討之處。圖爲高雄捷運警察在站體加強巡邏,防止跟騷等犯罪。記者石秀華/翻攝
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將滿三年,司法院昨指出,法院核發保護令可命相對人治療,但因不清楚病情及治療內容,僅核發三件;另因聲請人多不願預納費用,鑑定相對人有無必要治療的比例不高;內政部表示會檢討,正與衛福部研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邀司法院、法務部、內政部等,就跟騷法制度成效、實務偵查、審判困境與未來修法展望,進行專題報告。
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表示,二○二二年六月施行至今年三月,法院受理聲請保護令四七一件,終結四五八件,其中核發三一八件,內容以「禁止監視等行爲」三二八件最多,其次是「禁止以盯梢等方式接近特定人住所等場所」三○一件。
依跟騷法、跟蹤騷擾案件相對人治療性處遇計劃規範,保護令案件審理終結前,法院得命相對人接受有無必要施以治療性處遇計劃之鑑定;審理終結後,法院可命相對人完成治療性處遇計劃,有精神治療、戒癮治療、其他治療共三種。
王說,鑑定費用不低,聲請人通常不願預納,所以相對人鑑定比例不高;法院在不清楚相對人病情及可提供處遇內容的情況,較難命相對人完成治療性處遇計劃,目前僅核發三件。
內政部次長馬士元說,治療性處遇審前鑑定費用支應方式,以被害人支應爲主,正與衛福部研商。
立委吳思瑤質詢處遇計劃內容不夠具體、聲請人要預繳費用「不友善」,馬士元回答「的確是不合理的設計」,一定要保護被害人,內政部會完整檢討。
立委莊瑞雄提出書面告誡及保護令之間有空窗問題。司法院民事廳長林俊廷說,有些狀況不明,立刻供聲請保護令,對模糊地帶案件會有問題,處理刑事犯罪與書面告誡是刑事、行政雙軌進行,不會因是否發書面告誡或中間有空窗就導致刑事保護不足。
立委王義川詢問有無學生涉跟騷、對學生之間追求如何宣導?教育部學務特教司副司長許嘉倩表示,去年有八十幾件通報,屬實有十二件,持續宣導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