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帳號只爲換1包米? 無業女申請補助遇詐衰變被告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無業婦人小鳳(化名)被指控爲了獲得米、油,在去年6月間將2張提款卡交給詐團使用,導致3名受害者被騙24萬餘元,其中10萬元被詐團成員領走,她因而挨告。不過,小鳳堅稱自己是申請補助遇到詐團,經屏東地院法官審理後,日前裁定她無罪。
▲小鳳上網申請補助,想換取米、油等生活物資,結果遇到詐團,反而淪爲詐騙案被告。(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小鳳被指控爲了獲得每個月1包米、1罐油和6萬元補助款項,竟在去年6月間將名下2個金融帳戶的提款卡及密碼交給詐團,導致3名受害者被騙24萬6063元,其中10萬元已被詐團提領。
小鳳因爲此事挨告,但她辯稱,自己是在臉書看到某基金會的廣告,想要申請補助獲得米、油等物資,對方告知還可以申請補助款,她便依照指示填寫帳戶資料、提供提款卡進行審覈,後來發現事情不對勁,她就立刻報警並向銀行申請掛失,並非有意幫助詐團。
屏東地院法官表示,經檢視小鳳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她確實是被詐團話術誘導,爲了申請6萬元補助款纔會答應提供提款卡,當她發現帳戶出現不明金流時,立刻就報警處理並向銀行辦理掛失,此外,她還曾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諮詢。
法官指出,因爲小鳳後續一系列的處理動作,阻擋了詐團提領所有贓款的行爲,只有10萬元被領走,其餘款項都被圈存併發還給受害者,所以難認小鳳主觀上有幫助詐團騙錢、洗錢的犯意,最終認定此案證據不足,裁定小鳳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