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師涉性騷遭爆未通報 高市教育局:已排定性平會調查
高雄市某公立高中職某教師爆出性騷擾,受害學生向校方投訴,學校卻未依法通報性平事件,逼得學生向民間團體求助,該團體向教育局檢舉,未料仍沒下文。對此,教育局今解釋,已依法辦理,將於4月9日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處理後續受理與調查,絕不包庇。
受害學生表示,該教師在講臺上發表涉及性騷擾學生言詞,甚至在班級LINE羣組裡,以侮辱女性的不雅字眼貶低其他教師,將錄音檔與LINE對話紀錄檢附給學校投訴,但已過幾個月,校方未啓動性平事件通報程序,該師仍在職位上任教。
4月初,學生轉向民間團體求助,該團體向教育局檢舉,未料沒下文。該團體指出,校方與教育局知悉性騷擾案卻延遲處置,對學生身心造成二度傷害,已經違反《性別法》第21條性騷擾事件應於24小時內通報的規定。
教育局迴應,對於涉及任何性別平等教育法事件,秉持依法辦理原則,絕不包庇,4月1日知悉疑似性平事件後,已於當日進行校安通報,接獲陳情案件,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須擇期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校園性別事件防治組會議審議,並預計明天召開,討論後續受理及調查事宜。
教育局表示,針對該師涉及疑似不適任等相關情事,已督導學校依程序召開校事會議後,依法進入調查程序,學校已於3月31日召開校事會議完畢,並即刻調整該師課務以避免相關當事人接觸機會,將督導學校依法辦理,倘調查屬實,絕不寬貸。
教育局強調,若陳情人有任何新的事證或資料,可及時向教育局提出,以便進一步審議,將根據事實與法律依規定處理,確保處理過程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