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生手機被沒收殺死媽 精神鑑定報告寫得朦朧…他問:我是天生的?
陳姓高職生不滿被母親沒收手機,加上母親曾說「18歲就要趕你出門」,拿水果刀闖進母親臥室猛刺她廿多刀,再打119稱「遭母攻擊」,陳母送醫不治,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庭判陳19年10月徒刑。檢方和陳皆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審理,陳請求改判17年徒刑;律師請合議庭瞭解陳有多重精神狀況,質疑此案凸顯國民法官根本未發揮功能。
檢方調查,陳(19歲)生長在單親家庭,但言行與同年齡少年有異,長年就醫服藥,不時會出現情緒失控、暴怒情況;但陳母從不放棄,仍對兒子全力教導,平日管控兒子用手機打遊戲的時間。陳母即使面對兒子情緒失控、言語衝突,仍持續給他支持,曾手寫便條鼓勵、提醒服藥,並表示希望兒子「好好活下去」,顯示死者對兒子懷有深切情感。
但去年6月1日上午11點10分,陳至廚房拿取1把水果刀,接着走進母親房間內,朝躺在牀上的母親頭部、左頸、胸部及腹部等多處猛刺,直到11點30分,陳才以客廳電話撥打119。救護人員到場,將陳母移至客廳急救後送醫,但她仍於同日下午1點死亡。桃園市警八德分局員警在陳母牀上扣得染血水果刀,陳的舅舅提告。目擊者轉述,警、消到場後,陳若無其事地在家裡晃來晃去,完全不緊張,似乎案子與他無關的樣子。
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時,陳承認檢方起訴事實,但國民法官庭認爲本件不構成自首,且陳自幼就受家人與師長照顧,沒有受虐、受苛待,他卻以激烈方式弒母,不適用刑法自首或「情堪憫恕」條款減刑。
陳案發時只有18歲,具反社會人格傾向、情緒控管困難,案發當日,因升學與生活問題想與母親溝通,但陳母不願討論。一審指陳自認長期被母親否定、不支持他的人生選擇,爲泄憤而起殺意,認爲唯有殺了母親,人生方能繼續;陳第一時間雖沒認罪,但不久後就承認,審理期間也表達懊悔,期盼出獄後能有機會完成母親生前願望。雖然鑑定報告指陳「再犯風險高」,但一審認爲若配合監所內心理治療與職能訓練,還是有復歸社會可能,判他19年10月刑。
高院今審理,陳傳喚鑑定人、八里療養院主治醫師林佳亨作證。林表示,鑑定認爲陳有辨識行爲違法能力,但人際關係脆弱,陳有自閉症,但沒有智能不足的情況。
林佳亨表示,陳合併人格障礙症,注意力不足,屬衝動型人格,臨牀上沒有見過他這樣的個案,因此鑑定報告寫得「朦朧」。
檢察官反詰問陳的病歷資料?林說,陳沒有妄想等思覺失調症,雖符合反社會人格障礙,但沒有脫離現實或思覺干擾,犯案當下無聽、幻覺或妄想。陳一邊聽林佳亨陳述,一邊焦慮地雙手合十,表情緊張,他自己詢問「我的這些疾病是天生的還是後天的?」醫者仁心,林說「你早該問這個問題」,並解釋有人格障礙症者,約一半是自閉症,但性格養成是後天的,陳母也有情緒方面的問題,性格會遺傳,但家庭環境和學校也很重要。
陳向合議庭表示希望量處17年徒刑,律師則表示雖然陳的行爲不符合刑法第19條減刑規定,但目前實務醫學資料與法律認定有落差,合議庭應考慮陳的身心狀況,他注意力不集中、自閉與過動症是先天的,後天的治療也無法變好,陳母雖然有讓兒子接受早療,但「媽媽還是有不足之處」,例如兒子要討論升學卻被拒絕。
律師說,陳的固着性外人無法理解,就像吸毒者拿不到毒品般,他也沒辦法控制,國民法官審理時卻忽略這些情況,只認爲陳爲小事而殺人,他認爲刑罰不是最好的選擇。
今言詞辯論終結,高院定12月3日宣判。
陳姓高職生不滿被母親沒收手機,加上母親曾說「18歲就要趕你出門」,拿水果刀闖進母親臥室猛刺她廿多刀,再打119稱「遭母攻擊」,陳母送醫不治,臺灣高等法院今言詞辯論終結。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