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拾荒伯猝逝後事旁人無法插手 議員推長輩預立喪葬登記
高市議員鄭孟洳發現,無依無靠的長輩若無親人出面處理後事,依無名屍處理程序要公告滿25天才能由殯葬處代處理,盼社會局推動預立喪葬登記。圖/取自高市議會
高齡化社會又很多人不婚不生,孤獨死現象恐增加。議員鄭孟洳發現,無依無靠長輩若依無名屍處理,須公告25天才能由公家代處理喪葬事宜,增加市殯負擔也對死者不敬,盼社會局推動預立喪葬登記,另要修改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社會局迴應,將邀民政局及法制局跨局處檢討。
上月苓雅區一名拾荒老伯心肌梗塞猝逝,許多人熱心奔走卻發現束手無策。最後找出老伯唯一親人,當事人卻不願意認領遺體及簽署喪葬委託書,至少冰存25天才能出殯。
議員鄭孟洳今早在議會社政部門質詢時表示,依法必須有直系親屬出面簽字才能辦理後事,若沒有的話才依據無名屍自治條例處理,在戶籍地公告期滿25天,無人出面才由殯葬處協助處理,公告完成前,所有熱心人士都愛莫能助。
鄭孟洳說,時下社會很多人不婚不生,老年沒人照顧、送終,這種案例會愈來愈多,不僅增加殯儀館負擔,也讓死者走得不安心、不體面。日本有「孤獨死」名詞,所以地方政府協助經濟弱勢的獨居長者,在生前與殯葬公司簽訂契約安排後事,希望高雄借鏡,社會局與民政局合力推動預立生前遺囑。
不過即使長輩生前預立遺囑且簽訂契約,另依殯葬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申請火化等流程須有親屬檢附死亡證明等文件辦理,若無家屬出面才能走無名屍管道,這樣又回到老問題。鄭孟洳認爲,無名屍管理自治條例及殯葬管理自治條例都要一併檢討,高市老人福利促進小組委員會必須納入討論。
社會局長蔡宛芬表示,老人委員會每半年開會一次,下次在11月6日,怕作業來不及,將邀民政局及法制局先跨局處協調,進而調整法規,若還是需要廣納意見,下次委員會提出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