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在圖書館「潑精」少女衣褲遭玷汙崩潰
高雄一名高中少女到圖書館唸書,施姓男子見她穿着短褲竟起色心,精液潑到少女褲子及腿上,警方循線查緝施男到案,高雄地院審理後,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確定,少女另提民事求償,施男須賠償60720元。
檢方調查,前年7月30日下午2時46分許,施男到高雄市立圖書館河堤分館借書,當時看到少女趴在閱讀區的桌椅上午睡,施男見女方穿着短褲,隨即跑到一旁的書架死角,摩擦自己下體。
施隨後回到少女座位旁,趁四下無人時將手上的液體潑到女方短褲、大腿上,女方察覺有異,起身時發現短褲、大腿都沾染不明液體,氣得告知館方並報警,檢方依公然猥褻、毀損、公然侮辱等罪嫌將他起訴。
法院審理時,施男辯稱他自慰時是跑到一旁書架,旁邊都沒有人,他也沒露出生殖器,不算公然猥褻。
但法官認爲,猥褻構成要件爲主觀上有供人觀覽意圖,施當時身處於隨時都有人會經過圖書館,毫無遮掩隱蔽將手伸到褲子裡,顯有供人觀覽之意,不採信施男說法,綜合事證後,犯行經想像競合,從一較重的毀損罪論處,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確定。
少女事後身心受創,不但須待在導師辦公室午休,也不敢再穿學校制服短褲,準備學測期間甚至面臨精神崩潰狀態,無法再至圖書館唸書,向施男求償14萬5千元,法官根據受創程度,判施男賠償60720元確定。
高雄一名男子在圖書館潑精高中少女,判刑還要賠錢。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