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癡纏女公務員!警獲報抓人...又查出他是變態偷拍狼

▲偷拍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倪姓男子多次尾隨女公務員上班、貼身跟進電梯、超商買早餐,讓女方嚇得報警,警方調查時發現,倪男不只跟蹤女公務員,還涉偷拍其他女性的裙底風光,蘇男事後被依跟騷和妨害秘密罪起訴,法院判他徒刑7月確定。而其中一名被偷拍女子也提民事訴訟求償50萬元,法院審酌證據後,判倪男應賠20萬元。

判決指出,2023年1月13日上午7點多,任職高雄市政府的女公務員上班途中,驚覺身後被一名陌生男子緊跟。倪男一路從停車場尾隨到電梯,甚至目送她進辦公室才離開。幾天後,倪男又現蹤市府外人行道,死纏爛打地跟着女公務員搭電梯、進超商買早餐,甚至試圖靠近搭訕,讓女方嚇得趕緊報警。

警方接獲報案後,調出監視器並傳喚倪男到案說明,沒想到一查竟揪出倪男更多惡行,原來他還涉嫌在兩家超商偷拍女子裙底,被害人指控他趁排隊結帳時,會用藏有針孔鏡頭的鞋子偷拍。雖警方未起出針孔裝置,但在倪男手機中發現可遠端操控攝影的程式,證實具備偷拍能力。

倪男到庭時辯稱「只是想交朋友,不知道怎麼表達」,還狡辯偷拍影片都刪了、沒散佈。不過法官認爲他爲滿足私慾、公然踐踏他人隱私,依《跟騷法》與《妨害秘密罪》合併判刑7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而被倪男偷拍的一名女子,則怒告倪男求償50萬元,倪男又胡扯「是站不穩才把腳伸進裙底」,企圖撇清罪責。但法官調閱超商監視畫面,見他不但故意伸腳靠近,還邊操作手機、左顧右盼,明顯心虛偷拍。法院認定倪男侵害女性隱私,重創被害人身心,判他應賠償20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