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藉外送平臺運毒 故技重施露餡

高雄陳姓女子異想天開透過外送平臺交易毒品,全案經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提起公訴。(丁治綱攝)

高雄市一名32歲陳姓女毒販爲躲避警方查緝,竟利用外送平臺運送毒品,由於成功完成交易,還能大幅降低交易和運送風險,於是食髓知味,以同樣模式犯案,但卻遇到機警外送員,察覺包裹異樣於是報警,警方發現毒品後,進一步追查將買賣雙方都揪出移送,高雄地檢署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陳女於2024年8月27日透過通訊軟體與謝男達成協議,以5000元販賣2顆內含異丙帕酯的進階版喪屍煙彈,由於異丙帕酯對人體危害強烈,已改列爲第二級毒品,造成販毒者風險增加,爲避開警方查緝,陳女透過LALAMOVE平臺委託不知情外送員,將毒品包裹從住處運至鼓山區一家旅館,謝男收到後完成轉帳,順利完成交易。

陳女與謝男買賣雙方均覺得此法甚妙,不但免除運送風險且更方便,於是食髓知味,僅隔2日,陳女再透過相同手法,與謝男約定金額1萬2000元新交易,包裹內容包括4顆進階版喪屍煙彈及5包摻有甲基安非他命及硝甲西泮的毒品咖啡包。

此次包裹在交付過程中,外送員機警察覺包裝異樣於是報警,將包裹交於警方,員警確認包裹內藏毒品後,針對寄件資訊展開調查,並調出監視器畫面,追蹤寄件人身分與行蹤。

由於第2次包裹遲遲未送達,陳女改用白牌計程車完成交付,並且收款完成,此時,買賣雙方均已被警方鎖定,循線將2人逮捕後移送高雄地檢署。雄檢近日偵查終結,全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提起公訴,由於異丙帕酯屬二級毒品,販毒陳女恐將面臨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及15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