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街頭狂飆追逐!他逆向撞癱路人逃兩年 賠600萬關6年
高雄街頭3車競速追逐戰,他逆向撞癱路人逃亡兩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林和阿楊(皆爲化名)爲好友,2022年2月各自駕車在高雄市一家手搖店附近,與另名男性駕駛阿嘉(化名)發生行車糾紛,三車在市區展開追逐戰,阿林逆向行駛時不慎衝撞路人,造成兩名路上重傷,其中一名21歲男子因此左半身癱瘓。高雄地院依犯妨害公衆往來安全致人重傷罪,處阿林有期徒刑6年。
判決書指出,阿林、阿楊及阿嘉共三輛車在該間手搖店外發生糾紛,阿楊不滿阿嘉直接離開,駕車在三多四路上追趕其車,阿林見狀也競速跟上,兩車先於三多四路與中華四路的交岔路口,逼停阿嘉的車,阿嘉趁隙倒車駛離。
同日10時許,阿嘉行經一心二路與復興三路口前時,爲求順利逃逸,從中間車道左轉復興三路,阿楊見狀,直接自外側車道高速左轉,差點撞上其他等右轉的車輛,隨後逆向行駛於一心二路。阿林則在跨越一心二路雙黃實線欲駛入對向車道時,提前高速過彎左轉,接着失控打滑,衝撞到一對男女。
女方受有骨盆閉鎖性骨折、左側脛骨幹粉碎移位性骨折、上排門牙斷裂、左側顏面擦傷及上嘴脣擦傷、左大拇趾指甲斷裂等傷害;男方則有頭部外傷並顱內出血、左手肱骨骨折、顏面及肢體多處擦挫傷等,雖經長期治療,卻因傷害導致智力明顯低落,左半身肢體也癱瘓,日常生活完全無法自理。
法院審酌,阿林僅因於路上偶發行車糾紛,就不顧公衆往來安全,於市區道路進行攔停、競速追逐、逆向行駛、高速過彎等危險行爲,並造成受害男女兩人普通傷害及重傷害之結果。案發後,孫男逃逸兩年才被逮捕歸案,雖坦承犯行並與受害人達成和解,承諾賠償女方91萬元、男方600萬元,但因資金短僅先支付300萬元。法官最終依公共危險罪及妨害公衆往來安全致人重傷罪,判處阿林6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另外,阿林因妨害公衆往來安全罪,遭判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阿楊則在案發兩天後,因涉販毒遭警方追捕,遭判1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