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公有土石方清運收費最高漲10倍 建商憂成本飆升
高雄工務局9日在「公辦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收費標準」研商會議,向與會建商代表和營造業代表,說明「高雄公有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收費標準草案」,有關暫屯堆置及處理營建餘土的費用,B2-3和B7類的收費標準,同屬每噸1,200元(每立方2,400元),B5類收費每噸2,200元(每立方4,400元),而且這3項收費,並不包括車輛運輸,也不得含有營建混合物。
工務局指出,收費標準的訂定,是根據公辦土資場的成本,每個約1.43億元而得,包括建場費、維運費、復舊費等,依照營建廢棄物清運法分類的B2-3,工務局根據國土署調查今年5月到8月,六都的收費標準,高雄比臺中的1,350元低一些,比臺北市的1,100元高一些。
建商說,高市府緊急推出公辦土資場,解決土方和營建廢棄物,可說用心良苦,但,規畫建置的7個公辦土資場,總共只能容納70萬立方的土方和營建廢棄物,以目前高雄的產出量推估,大概半年到1年就滿了,還是需要長期解決之道。
此外,雖然B5收費只貴了幾百元,但,B7則漲了近一倍,在土方和營建廢棄物佔比達70%的B2-3,則是比目前民間收費,漲了將近10倍,建商的營建成本真的難以承受。
建商指出,政府部門透過GPS定位,全程掌握清運車輛從建案場址(A)到土資場(B)、以及由B到C(傾倒場址或去處),建商表示贊同,但,政府要求建商要從A到B到C全程擔負士方和營建廢棄物的監督責任,就非常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