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5歲女童下體腫脹!家長等半年無結果 今告園方與教育局
高雄就讀某幼兒園的5歲女童,被家長髮現疑似在園內遭其他同學施虐,家長驗傷後報警,等了半年卻無下文,家長今出面指控園方湮滅關鍵畫面,且教育局也不積極處理,下午至雄檢按鈴提告教育局瀆職,另對園方提出過失傷害、滅證、妨害名譽等罪。
對此,高雄市教育局迴應,有關家長反映該園幼兒疑似發生生對生不當行爲事件,第一時間責成園所啓動校安通報,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調閱監視器,並由家長、園方與警方三方共同確認。經查,尚無證據顯示有施暴或其他不當對待情事,後續仍將密切關注,以免任何幼兒權益受損。
教育局說,該幼兒園屢次違規,包括教保服務人員資格不符、超收幼兒等違規情節,今年1至3月共裁罰6次,罰鍰總額33萬3000元,並依法公開違規人員及園所名稱,自今年8月起終止準公共契約。
家長指控,去年12月19日下午女童回家後,洗澡時她說下體怪怪,當時追問女兒有沒有發生什麼事,結果她說出3名班上男同學名字,說被3名男童拿玩具戳下體。
當時女童父母聽到後,隨即帶她到住家附近診所驗傷,確認外陰部有腫脹,醫院通報警方到場,並向高雄市警察局婦幼隊報案,但家長等了半年,追問婦幼隊卻只得到案件已被移交到教育局答案,至於是否構成犯罪,警方以偵查不公開爲由拒絕透露。
家長質疑,幼兒園僅提供片段畫面,女童受傷時的關鍵畫面卻沒看到,婦幼隊跟教育局只能從園方提供的影像中找證據,如果園方刻意隱匿,根本看不出女童遭施暴的過程。
家長質疑,教育局身爲主管單位,沒有善盡職責守護孩童安全,光一個監視器畫面,都無法要求園方提供,今前往高雄地檢署按鈴控告教育局凟職罪,並加告幼兒園滅證、過失傷害等罪。
記者今下午致電該幼兒園,園長迴應稱去年12月19日的畫面都有完整留存,家長也在婦幼隊警察陪同下看完畫面,當時並無男同學跟女童有過接觸,至於前面幾天,因畫面無法截錄,所以是採手機翻拍方式,家長也有看到畫面,相關指控並非事實。
高雄市警察局婦幼隊澄清,並未跟家長說過偵查不公開,不便透漏案情等話。因此案加害人均未滿12歲,經諮詢檢察官後,本案依規定完成通報,依程序全卷移請教育局處理。有關監視器部分,已調閱案發日及前一日全部監視器畫面,並未被動接受園方提供選擇後的監視器片段。
高雄一名5歲女童被家長指控遭班上男童玩具戳下體,今拿出驗傷單到雄檢提告。記者張議晨/攝影
高雄一名5歲女童被家長指控遭班上男童玩具戳下體,且報案至今都無下文,今拿出驗傷單到雄檢提告。記者張議晨/攝影
女童家長今到雄檢按鈴提告。記者張議晨/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