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罕病童二度延長修業過關 教育局安置在家教育班

高雄趙姓男童患有罕病「腎上腺腦白質失養症(ALD)」,向高市府教育局申請第2次延長修業年限,原先教育局根據安置輔導委員會評估,認爲趙童具學習能力,無須延長修業年限,但經審慎評估,同意延長修業年限並安置於在家教育班。(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趙姓男童患有罕病「腎上腺腦白質失養症(ALD)」,向高市府教育局申請第2次延長修業年限,希望爭取更多時間治療,原先教育局根據安置輔導委員會評估,認爲趙童具學習能力,無須延長修業年限,但經審慎評估,教育局與家長達成共識,同意延長修業年限並安置於在家教育班。

據瞭解,高雄趙姓男童小學三、四年級出現過動及注意力不集中的情形,且升上小學五年級後行爲怪異,檢查確診罕見疾病ALD,雖然其胞姊捐骨髓移植成功,但趙童腦部持續病變,且癲癇發作、喪失口語能力,還伴隨認知障礙。

因此,趙童家長希望爲其延長修業年限,爭取更多時間治療,有社交能力再回到學校就學,去年就已達國中年齡的趙童申請首次延長修業年限通過,但今年要二度申請卻先是因被認定具有學習能力,駁回延長修業年限申請,導致趙童家長不滿,後續經多方審慎評估,教育局與家長達成共識,同意趙童再延長修業年限。

高市府教育局說明,本案討論過程中,家長與教師均認爲趙童具有持續學習的需求,並期望其接受牀邊教學服務。然而,經專家學者研判,趙童雖符合延長修業年限的條件,但不符牀邊教學班的安置標準。委員會基於專業考量,提出多元安置建議,包括前金國小的資源班或不分類集中式特教班或在家教育班,期望在延長修業期間提供完整的教育支持,以協助學生適應未來生活與學習需求。

教育局指出,他們理解家長與教師討論後所形成的期待,也尊重不同教育模式的考量。然而,高巿鑑輔會委員經審慎討論,認爲現行安置方案能提供學生更全面的支持,以提升趙童生活自理能力及學習適應力。經與家長溝通說明並取得共識,同意延長修業年限並安置於在家教育班。若家長對安置結果有疑慮,可依規定於30日內提出申訴,教育局將持續提供必要協助,並與家長、學校及專業團隊溝通,共同尋求對學生最適切的教育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