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假有譜? 交通部:11月提出修正草案

隨着氣候變遷全球暖化,高溫不斷刷新紀錄,對此,就有立委提出「氣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洪孟楷3日指出,高溫假頻被提及,氣象署也欲修法,但相關法規遲未出爐,高溫假定義也不明;交通部表示,預計11月預告修法草案兩個月,後續會報行政院送立法院審議。

立委蔡其昌、陳冠廷等20名立委提出「氣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氣象署今日赴交通委員會詢答。會中不少立委也關心高溫警示及高溫假議題。洪孟楷指出,夏天愈來愈熱,先前提過高溫假,氣象署也修法要將高溫納入,但爲何遲未有結果。過去35度很少見,如今40度高溫頻傳,但氣象署至今尚未定義高溫是幾度、幾度可以放高溫假,應儘快訂出標準,讓戶外工作的勞工有依據,明年5、6月夏季來臨時,該示警就示警。

民進黨立委李昆澤則指出,世界各國NGO都針對高溫提出警告,在高溫之下大量曝曬及重體力工作都有一定危險。根據統計,2024年高溫日數比2023年增加近1倍,2024年熱傷害人數比2021年增加3倍,各國都將高溫納入職業風險,臺灣也必須加緊跟上,保障國人安全。

對此,交通部次長林國顯表示,目前氣象法修法尚未預告。氣象署之前提出修正草案但遭交通部退回,目前正在修改及蒐集民衆意見,由於各界意見很多,因此需要多一點時間,預計本月將預告草案2個月。

氣象署長呂國臣表示,臺北市一年高於35度高溫已經有70幾天,夏天時間愈來愈長,玉山溫度也年年創新高,凸顯全球暖化過程中,臺灣也不例外,氣象署已跟國健署、中研院合作,針對熱傷害進行分析,此次修法修法會分成4個成面,首先將高溫極端天氣放到災害性修法內;氣候變遷項目中,將氣候明定出來,同時針對極端天氣樣態,在未來發布警報、特報、報告等名列清楚;爲面對極端氣候,未來氣象法修法包含氣象站、氣象站蒐集的資料校正、訂正納入法規;如何把氣象署的資料活化至各領域,作爲氣象變遷調適重要的氣象數據跨域。

呂國臣表示,目前的定義是人體感受溫度達36度爲黃色燈號;達37度是預警的橙色燈號;38度以上就是紅色燈號,相關單位應有配套措施,相關修正草案已經報到交通部,但還有文字需要調整。

林國顯補充,交通部內是朝贊成(高溫假)的方向。所謂高溫假是根據溫度提供紅、橙、黃色燈號,讓相關單位有法源依據調適,由於各行各業影響不一樣,會跟相關災防單位研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