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特佳王海蛟:Biotech是否應該“賣青苗”?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季媛媛 上海報道
過去十年間,中國創新藥企業從最初的“技術追隨者”逐步蛻變爲全球生命科學浪潮中的關鍵力量。創投機構不僅爲企業提供堅實的資金支持,更是其在臨牀與市場征途上不可或缺的引路明燈。
中國創新藥行業在今年上半年迎來了兩大標誌性事件:一是三生製藥與輝瑞就PD-1/VEGF雙抗SSGJ-707達成授權協議,二是中國創新藥在2025年美國臨牀腫瘤學會年會(ASCO)上突破多個實體瘤治療瓶頸,閃耀全場。這兩大事件清晰地展現了中國創新藥在全球的競爭力。
此外,今年以來,隨着資金流向的轉變,政策利好也在持續釋放。科創板第五套標準即將重啓,加之地方產業併購基金的加速落地,爲創新藥領域一級市場退出機制注入了新的活力。高盛研報顯示,2025年上半年中國生物科技板塊漲幅高達78%,顯著超越全球同類指數。儘管中國生物科技公司整體市值僅爲美國同行的14%-15%,但其在全球創新貢獻中的比重已接近33%,價值重估進程剛剛啓動。
當前市場態勢表明,國產創新藥在靶點覆蓋和FIC數量上均有顯著提升,標誌着這些企業正步入成果豐碩的黃金時期,帶來了BD(商務拓展)質變。
然而,在繁榮的背後,“賣青苗”的憂慮聲卻在業內悄然流傳。這是業內人士對臨牀早期創新藥轉讓的一種形象比喻,將早期創新研發成果比作“青苗”,意指國內醫藥企業和藥品研發機構在技術研究進展到一定程度時,將現有開發成果轉讓給大型外資藥企。
談及這一現象,高特佳投資執行合夥人王海蛟在由弗若斯特沙利文主辦的2025年第十九屆沙利文全球增長、科創與領導力峰會暨第四屆新投資大會上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我的觀點或許相對更爲樂觀。我們都清楚,在全球藥物開發領域,存在着一種生態鏈關係。我們可以觀察到,跨國製藥公司(MNC)的發展模式多爲通過收購來擴充產品線。以跨國製藥公司爲例,若其有10款暢銷藥物,其中可能有8款是收購而來,並非自主從零開始研發。這已然成爲一種行業規律。”
那麼,跨國製藥公司的收購對象是誰呢?王海蛟指出,過去,它們從不向中國企業收購,而是從歐洲或美國的小型biotech公司採購。如今,中國企業融入這一生態鏈,這是值得慶幸的事情。
“跨國製藥公司的優勢在於藥品註冊與銷售。對於生物技術公司而言,如果能夠出售研發初期的項目(即‘賣青苗’),資金回籠速度將會加快,進而可以持續開展新項目的研發。這無疑是一種頗爲成熟的商業模式。”王海蛟認爲,只要生物技術公司能夠證明其研發項目具有市場價值,能夠成功售出,就必然會吸引投資者。獲得投資後,公司便有資金將項目進一步推進。反之,若無法證明自身具備盈利能力,又怎會有人願意投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