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碳泄漏企業標準放寬 挨批
根據《碳費收費辦法》,企業提出自主減量計劃才能適用優惠費率,依減碳目標的不同,分爲每公噸50元及100元共2種,且如果被環境部認定爲「高碳泄漏風險事業」,還可再採計0.2的「排放量調整係數值」,適用每公噸僅10元的費率。
至於高碳泄漏風險事業要如何認定,環境部目前規畫分爲2個標準,首先是將高碳泄漏風險指標高於特定門檻的行業別納入,審查通過後就可一路適用到2030年,例如鋼鐵、水泥業可認列。
其次是考量產業國際競爭力,將突發經貿事件導致特定年度營業毛利爲負值者、碳費徵收總額佔營業毛利比例達一定程度者、已面對國際商品傾銷風險者,列爲可申請高碳泄漏風險行業對象,但需要每年申請,審查通過後僅適用於當年度。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指出,目前正與經濟部密切討論上述規畫,後續將預告、公告相關審覈原則,預計明年1月就能讓業者申請認定爲高碳泄漏風險事業。
臺大環工所兼任助理教授劉銘龍則表示,排放量調整係數值使企業8成排放量不收費,適用每公噸10元費率,對企業來說不痛不癢,環境部不宜再擴張解釋高碳泄漏風險事業的定義,讓更多行業適用,否則將成變相大放水,且碳費制度這一環鬆掉,要如何達到2030年減碳26%至30%目標?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呂冠輝表示,碳費制度旨在減碳,不清楚環境部進行上述規畫是否有將其納入評估,擔憂實施後影響碳費減量成效,希望環境部能在實施前開放民間表達意見的機會,若能舉辦公聽會尤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