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代清馬頭山廢棄物 將完成公有地清運
高市府表示,昨天啓動馬頭山廢棄物代清,目前已完成56立方公尺廢鋁渣打包清運,預計今天可完成公有土地遭棄置廢鋁渣打包,並駁斥國民黨立委柯志恩稱市府1月接獲檢舉後遲未介入說法。
柯志恩今天在臉書(Facebook)發文表示,馬頭山今年初遭傾倒廢棄物,事件曝光後,高市府環保局雖下令行爲人限期清理,但至21日截止日,清運進度爲零,致環保局只能送交強制執行,預估清理費用高達新臺幣5000多萬元,若業者脫產,這筆費用恐由市府代墊、由納稅人埋單,並質疑廢棄物並非短期傾倒,居民早就通報,爲何環保局遲未介入。
高雄市政府今天發佈新聞稿嚴正駁斥柯志恩貼文內容,高市府表示,環保局1月接獲舉報馬頭山案地疑有不明機具人員進出,立即配合警方進行蒐證,並依檢察官指示2月20日發動檢警環三方聯合偵查行動,同時在現場開挖採樣送驗,相關事證均已移請檢方偵辦。
市府說明,環保局因檢方偵查不公開原則,起訴前無法取得行爲人相關資訊,因此得依行爲責任,優先於地主狀態責任原則命其限清,並在移送案件至偵結前,先以不透水帆布覆蓋現場,同時定期派員巡查,另外,3月查明地主資訊後,即函命地主加強管理,避免二次污染,並於解除證據保全後,函命地主限清前陳述意見。
市府表示,待檢方9月1日偵結起訴後,環保局即取得行爲人個資,立即限期9月21日前完成清理,逾期不清理,環保局始得代爲清理並求償,相關程序並無任何延宕情形。
市府指出,此次代爲清理公有土地所衍生必要費用,皆納入向行爲人求償標的,命繳納代履行費用處分在22日發函,行爲人拒不繳納則移送行政執行署扣押財產、拍賣房地取償,同時依法命私有地主限期7天內清理完畢,逾期不爲清理將命繳納代履行費用,若未繳納,續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市府表示,柯志恩貼文不符合事實,且抹煞查處公務員辛勞,柯志恩所稱恐是誤解相關法律與行政程序,呼籲柯志恩應瞭解事實後再發文,不應誤導社會大衆。環保局重申,已裁罰行爲人各300萬元罰鍰,相關行政程序均需依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