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阿蓮區漁電共生 發電與養殖相輔相成

高雄市阿蓮區侖仔頂段的漁電共生案場,發電與養殖相輔相成。(方舟電業提供)

走進高雄市阿蓮區的蜿蜒小徑,一處屋外型漁電共生案場映入眼簾,充滿科技感的太陽能板立在魚塭堤岸旁,與魚塭內大量魚羣形成有趣對比,也是發電與養殖相輔相成的漁電共生成功範例。

「漁電共生」案場主要分爲屋外型及屋內型,包括在魚塭堤岸或屋頂上設置綠能設施發電,而這些設施多爲太陽能板。阿蓮區侖仔頂段的漁電共生案場,是屬於屋外型案場,儘管藏身在蜿蜒小徑內,卻因做到真正的漁電共生,參觀訪客絡繹不絕。

光電設施不僅不妨礙養殖 還能助降溫

過去漁電共生經常被詬病「只發電、不養魚」,業者搶奪土地資源,卻未兼顧養殖漁業,引發負面觀感。但阿蓮區侖仔頂段的漁電共生案場,因在建設過程中與漁民充分溝通,光電設施不僅不妨礙養殖,甚至還能幫忙降溫,進而增加漁獲量。

身爲案場幕後推手的「大阿蓮養殖漁業發展協會」執行長葉吉田說,以前的漁電共生惹議之處,就是一味追求太陽能板面積,蓋得密不透風,且直接在魚塭中間立柱,將太陽能板密集蓋在魚塭上方,但這樣漁民根本無法圍撈魚獲,也無法整理。

葉吉田說,太陽能板蓋太滿,也導致缺乏陽光、空氣不流通,「不只幾乎無法養魚,連養蝦都困難」。但若沒有養殖行爲,驗收不過關,案場也會不保。

不過,阿蓮侖仔頂段光電案場的屋外型光電設施不同,葉吉田說,屋外型太陽能板是蓋在魚塭堤岸旁,魚塭在中間完全不受影響,且覆蓋面積只佔40%,不阻礙陽光及空氣流通,甚至太陽能板的些許陰影還可以幫忙降低水溫,「對養殖魚蝦更有幫助」。

葉吉田說,中央曾到高雄召開魚電共生相關說明會,他參加後深受啓發,開始着手嘗試推動案場。「當時約有30家漁電共生業者來接觸我,但有的姿態高,也不理解漁民需求」,最後是方舟電業因誠心傾聽漁民心聲,雀屏中選。

養殖結合工程 漁民與業者共創雙贏

「凡事都是溝通來的。」方舟電業副總經理吳靜怡說,方舟成立約3年,由前董事長蘇洺賢創立,營造業起家,有建設風雨球場光電設施等經驗,但不懂養殖,跨足漁電共生案,認真聽取漁民的建議,「他們懂養殖,我們懂工程」,雙方齊心協力共創雙贏。

吳靜怡舉例說,因爲不瞭解漁民如何作業,原本以爲柱子跨距約5公尺即可、高度約3公尺,但漁民說魚塭整地曝曬時要用推土機,需要更多空間,且高度若只有3公尺,恐與車斗作業牴觸,因此將柱子跨距修改到6公尺,高度拉高到4公尺以上。

「改圖至少8次以上,有時對方晚上想一下,又覺得不行」,吳靜怡說,案場就是這樣一次次溝通修改,業者和漁民攜手合作,才能打造真正的漁電共生場域。

此外,因爲方舟電業具工程經驗,在溝通過程中,也總能主動發掘許多漁民沒發現的問題,例如基樁太淺容易移位,因此決定將方舟電業基樁打到約6公尺深。

回憶起與漁民相處的點滴,吳靜怡笑說,「每天都小吵架、鬥嘴」,彼此關係不像企業和客戶,反倒比較像朋友,魚塭地主也像很有人情味的房東,經常抓了魚蝦,就會問她要不要來烤肉,「信任你就把你當朋友,把最好的魚蝦留給你」。

葉吉田說,當地魚塭養最多的魚類是蝨目魚,也混養泰國蝦和白蝦,案場建立已快1年,租金含稅1年1公頃新臺幣42.8萬元,簽約20年。因爲是長約,也擔心業者日後可能賣掉案場,因此要求業者若要賣,需要地主也同意才行。

阿蓮區侖仔頂段的漁電共生案場共有7筆地號,基地面積1萬3566平方公尺,使用分區是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魚塭土堤處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屋外型漁電設施面積4843.3平方公尺,魚池深度約2公尺。

方舟電業說明,該案在施作時進行整地,從原本堤岸流失到漁塭底的土方重新填補到堤岸以加固培厚,並無外運土方,而是在場內達到土方平衡。太陽光電發電設施施工內容主要僅爲立樁柱及布架鋪設太陽能光電板,屬低度利用開發行爲。

擴大漁電共生 業者盼法規適時鬆綁

此外,案場太陽能板使用經濟部自願性產品驗證(VPC)單晶高效模組,土木基礎使用預力混凝土樁(PC樁)。太陽能支架結構抗風係數經國內合格經結構技師計算後抗風15級。鋼構使用熱浸鍍鋅的防鏽蝕措施。

葉吉田說,未來希望能夠使用「表後儲能」,讓漁民也能留一點電自用。另外也跟學界合作規劃無人化管理系統,希望政府能協助落實這項產學合作計劃。

由於案場的成功經驗,也吸引其他地主表達施作意願,但方舟電業表示,案場因屬於特殊的示範基地,其他非示範基地,須遵守許多繁雜規定,例如特農區因地目無法做綠能設施,也無法做升壓站,只能等臺電提供饋線。

吳靜怡說,已有約20多個地主想做漁電共生,但沒有饋線、也蓋不了升壓站,目前還在尋求解套中,希望法規能適時鬆綁。

高雄市阿蓮區侖仔頂段的漁電共生案場,屬於屋外型案場,太陽能光電設施蓋在魚塭堤岸旁,不影響養殖。(高雄市大阿蓮養殖漁業發展協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