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價買演唱會門票卻眼前一片黑 消基會籲檢討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
消基會指出,今年接獲多起「演唱會座位視線不良」申訴案件,且情況並非個案,而是制度上長期缺乏明確指引與補救機制所致。圖/消基會提供
花了數千元昂貴的演唱會門票入場,卻只能看到舞臺後方鐵架、攝影機或LED牆背面,甚至出現「眼前一片黑,只能用耳朵聽」的狀況,這樣合理嗎?消基會指出,今年接獲多起「演唱會座位視線不良」申訴案件,且情況並非個案,而是制度上長期缺乏明確指引與補救機制所致,呼籲文化部應立即檢討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保障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指出,消費者投訴主辦單位包括理想國演藝股份有限公司、拓元股份有限公司與寬宏藝術經紀股份有限公司等。即便主辦單位事前公告「部分區域視線遮蔽」,但現場的遮蔽狀況往往超出預期,舞臺設計、道具升降、燈光吊架、攝影機軌道等,均可能讓消費者在整場演出中無法清楚觀看錶演。
其中有個案指出,雖然主辦方公告「開演十分鐘內可向工作人員反映並調整座位」,但當日現場滿場,工作人員回覆「無其他座位可調,僅能退票或原位觀賞」。消費者無奈退票等於錯過難得的演出,不退又看不到舞臺全貌,只能吞下委屈。
依據文化部公告的《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2點規定,業者應於票券銷售資訊中載明票價、演出時間、演出地點、座次、節目名稱及「其他應告知消費者之事項」。然而,「視線遮蔽」是否屬於「應告知事項」之一,實務上並無明確定義,也無強制揭露方式。
消基會表示,目前主辦業者多半在購票頁面以小字備註「部分座位視線受限」、「舞臺設計以現場爲準」,但並未說明遮蔽比例或具體範圍。消費者在購票前,難以掌握「能否看到主螢幕」、「是否被機器遮擋」、「舞臺中段是否有盲區」等實際狀況。
相關案例不少,主辦單位態度也兩極。消基會表示,江蕙《無‧有》演唱會主辦單位於部分場次出現主螢幕被舞臺道具遮擋情形,經消費者反映後,業者主動重新安排場次並升等座位補償,展現正面處理態度。韓團2NE1《WELCOME BACK》臺灣場與Trendy Taipei Boom等案例,主辦方則以「舞臺設計依表演需求」爲由拒絕退費,並表示「各項設置均經藝人方同意」,使消費者無法獲得救濟。
消基會呼籲,文化部應立即檢討《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增列「視線揭露與補償」條款、售票平臺與主辦單位應自律建立「視線保障機制」,並落實資訊揭露與現場補償。另外也建議消費者,購票時應注意票面公告、舞臺設計圖及遮蔽警語,保留購票證明與現場紀錄,以利日後申訴。
文化部強調,「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已訂定票券應載明「其他應告知消費者事項」,文化部亦已經常性宣導藝文票券應載明包含視線遮蔽區訊息,目前大型售票平臺及場館多已清楚公佈座位圖、提供座位遮蔽示意圖等,主辦單位售票時亦會公告說明遮蔽情況、現場照片或依其規劃提供不同票價,讓消費者可選擇。
文化部說,後續除持續向主辦單位、售票平臺等宣導應明確載明視線不良區及提供區隔票價等相關訊息,並應友善處理相關爭議事件,也將與主辦單位、售票平臺、場館等思考研議更加明確的標示方式。
對於被消費者投訴一事,寬宏藝術經紀股份有限公司表示不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