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標準公廁“建而不用”,誰之過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評論員 王學鈞
新建公廁成了一種擺設。
據央視記者報道,在山西運城稷山縣的不少村莊,政府斥資建設了高標準公廁。可這些公廁只能看不能用,常年掛着鎖、關着門,只有領導來視察時纔開門。
如此“建而不用”,實屬不該。
爲了建這些公廁,當地政府投入財政資金230餘萬元。錢花出去了,公廁也建起來了。建好的公廁不讓用,這是一種不可原諒的資源浪費。
建這些公廁是爲了方便村民生活、提升村民生活品質,“建而不用”不僅違背這一初衷,還很可能讓這項惠民工程背上某種罵名。試想一下,當村民想進新建公廁而不得,只得繼續使用“髒亂差”的老舊旱廁時,他們會怎麼想?當村民看到平時大門緊閉的新建公廁敞開大門恭迎前來視察的領導時,他們會怎麼說?
新建公廁的鑰匙在基層幹部手上,鎖門開門都是由他們來操作。他們要爲公廁“建而不用”負一定的責任。至少,面對公廁開放帶來的問題,他們的工作姿態不該這麼消極,這麼“分裂”。可板子也不能全打在他們身上。
正如他們之中有人所指出的,高標準公廁投入使用後會產生不少費用,維護起來也不容易。如果不事先把這些問題說清楚,把資金、人員等落實到位,開放公廁就是一件很“麻煩”的事。
農村建公廁“師出有名”。《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方案(2021—2025年)》,明確要求合理規劃佈局農村公共廁所,落實公共廁所管護責任;2022年,農業農村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農村公共廁所建設和管理的通知》,明確要求農村公廁要建得成、用得上、長受益,要健全長效管護機制,確保專人管、有經費、定時清、無異味。
農村公廁要建設好,更要管護好。管護不好,公廁就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而要管護好,就要有專人管,有一定的經費,有必要的監管。其中,經費和監管最爲要緊。沒有一定的經費,很難招來專心管護公廁的人;沒有必要的監管,公廁管護就容易糊弄事,甚至開不開門都是個問題。
而在經濟不夠發達、村集體力量薄弱的農村地區,建公廁的事主要由政府部門負責,管護公廁的事也應主要由政府部門負責——經費需要政府部門投入或籌集,監管需要政府部門具體實施。
事情曝光之後,稷山縣第一時間發佈通報,坦承“情況屬實”,表示將“將切實把資金、人員、制度等長效管理機制落實到位”,並將對相關失職失責人員進行嚴肅追責問責。這顯然是對的。只是,追責問責時別光盯着那些拿公廁鑰匙的村幹部,而忘記了那些去“視察”的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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