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來臺讀大學生死胎落跑3年 44萬冰屍費「禮儀社出手幫忙」
▲一名香港女生在臺中生下死胎、棄置3年,欠44萬冰存屍體費用,與禮儀社調解完畢後,獲得緩刑。(示意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香港一名黃女來臺灣念大學,結果意外懷孕產下死胎,黃女原本跟禮儀社約好辦理後事,卻失約3年、欠冰存屍體費用44萬餘元。臺中地院上月開庭,要求黃女與禮儀社先調解,雙方已完成,禮儀社坦言「有幫忙」,地院近日判4月徒刑、緩刑2年。
26歲黃女2022年11月5日在中國附醫誕下一具死胎,胎兒的面容、身形已頗爲明顯,黃女跟醫院特約禮儀公司相約,先將遺體寄放在往生室的冰櫃內,雙方相約同年12月10日結清費用,並領回遺體,不料黃女當天未出現,且聯繫不上,從此人間蒸發。
案件經檢方通緝將人逮捕到案,黃女否認有遺棄屍體,並稱不曉得自己懷孕,到醫院才知道,醫生則說小孩已經沒有呼吸心跳了。至於爲何失約?黃女表示,身上沒有錢,吃飯都有困難,在醫院時,禮儀公司叫他籤一堆文件,不知道簽了什麼,也忘記是哪間禮儀公司,不曉得如何解決面對。
黃女辯護律師稱,黃女懷孕之胚胎未滿24周,應視爲醫療廢棄物。但檢方認爲,黃女懷孕已達21周,且依法未滿20周纔可視爲醫療廢棄物。
黃女事後被收容到移民署專勤隊收容,開庭否認犯罪,稱自己沒有遺棄屍體,也沒有不要小孩,且自己當時連吃飯錢都沒有。
禮儀公司則表示,因爲黃女沒有繳納醫療費用759元給中國附醫,因此沒辦法領取死胎證明書,禮儀公司才無法處理,況且,若真的沒有錢能處理後事,也能協助找社福單位幫忙,有困難都可協調,但黃女遺棄嬰屍後,一路落跑、被收容,截至上月審理時,已經長達886天。禮儀公司說,嬰屍目前仍在冰存中,以一天500元冰存費換算,黃女欠費已經達到44萬2500元,這部分是可協商。
臺中地院審酌,黃女生產後精神、身體狀態虛弱不堪,面對在異鄉發生此事,又無後援可協助辦理後事,一時失慮,犯下本案棄屍案件,犯後深具悔意,最低刑度仍過重,依刑法59條減刑。
但審酌黃女誕下死胎後,不積極殮葬,反而將死胎置放於中國附醫往生室長達3年,實有不該,考量無前科,雙方已經成立調解、履行完畢,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