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陳同佳有意來臺投案6年未果 管浩鳴:比坐牢還慘

陳同佳(左)有意來臺投案,卻因牽涉到複雜的政治問題,六年來一直未能成行。圖爲陳同佳2019年10月23日刑滿出獄後,在牧師管浩鳴(右)陪同下接受媒體採訪。(美聯社)

香港男子陳同佳2018年2月與女友潘曉穎來臺旅行期間發生爭執,陳同佳殺死潘曉穎後後潛逃回港。陳同佳返港後因被控洗黑錢遭捕。2019年10月,陳同佳刑滿出獄後一再表達願來臺投案,卻一直未獲臺灣方面同意。一路協助陳同佳的香港聖公會牧師管浩鳴接受星島日報專訪時透露,陳同佳「自首」(應爲「投案」非「自首」)意願沒變,但事件暫未看到出路。

管浩鳴形容,陳同佳現在處境比坐牢更不堪。報導稱,礙於臺灣堅持陳同佳來臺投案必須透過臺港兩地政府「司法互助」,導致陳同佳至今仍「自首」無期。

針對陳同佳有意來臺投案,陸委會曾多次表達民進黨政府的立場。在2019年10月20日的新聞稿中,陸委會指,港府宣稱陳嫌「自願自首」,是有背後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的投案安排,強調針對此案臺港雙方應建立司法互助合作機制,方能根本解決問題。

陳同佳案因牽扯到臺港及兩岸複雜的政治問題,導致殺人嫌犯要來臺投案,六年來臺灣卻一再拒絕的怪事。

在星島日報13日刊登的訪問中,管浩鳴說,陳同佳赴臺自首一事已接近「無得搞」,非常視乎臺方的立場,暫未看到出路,但強調會一直鍥而不捨跟進及想辦法,「始終都有一日要解決,這個世界總有天理嘛!」

管浩鳴認爲,最重要是確保陳同佳可獲得公平審訊,而移交過程港、臺雙方要有商有量,不要引致其他更嚴重的後果。

管浩鳴透露,陳同佳仍住在香港某深山處,足不出戶,「坐牢尚且有機會放風,到戶外見見人,但陳同佳連這種機會都沒有,就這樣一直住在狹小空間中,平時完全沒有人和他談話,最多偶爾見見父母,和社會隔絕了,肯定比坐牢更不堪。他犯的是謀殺、誤殺也好,總得給他機會受審吧?」

管浩鳴表示,更糟的是,陳同佳現在這種狀態沒有任何限期,永遠不知道何時纔有轉機,就這樣無盡等待。

對於不時有網民質疑,身爲殺人案疑兇的陳同佳卻「打機渡日」(整天打電動遊戲,形容無所事事)太自在,管浩鳴認爲,這種說法太表面,一名囚犯哪怕犯過大罪被判入獄,都有機會爲自己行爲負責,但陳同佳狀況實際上是「人生完全停滯」。

管浩鳴說,揹負罪行但無機會接受審訊,遑論改過自新及重投社會。「日日玩遊戲機點會開心?一個人對自己未來完全無方向,就好像『大海中的一團物體』,隨水漂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