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駕駛」隱患中箭?小米汽車召回3成已售SU7

小米汽車召回三成已售SU7,輔助駕駛告別「野蠻生長」。(藍孝威攝)

據《界面新聞》報導,9月19日,大陸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發佈消息稱,因輔助駕駛系統存在安全隱患,小米汽車決定召回2025年8月30日前生產的約11萬輛SU7標準版電動汽車,佔已售SU7車型總銷量的三成。

這是小米汽車首次因輔助駕駛功能缺陷發起召回流程。根據召回公告,召回範圍內部分車輛在L2高速領航輔助駕駛功能開啓時,對極端特殊場景的識別、預警或處置可能不足,若駕駛員不及時干預可能會增加碰撞風險,存在安全隱患。

部分觀點將小米汽車此次召回和今年3月發生的小米SU7嚴重事故相掛鉤。此前,一輛小米SU7標準版車型在夜間高速行車時,發生嚴重碰撞事故,導致司機和乘客三人死亡。事故發生前數秒,該車處於領航輔助駕駛狀態。

小米汽車沒有直接說明此次召回與3月份的事故相關,僅在答網友問中稱,本次召回意在提升輔助駕駛功能的可靠性,爲用戶帶來更安全汽車產品。

《界面新聞》前往位於北京地區的一家小米汽車門店,銷售人員表示,SU7標準版輔助駕駛功能較弱,夜晚或光線條件不佳時,系統表現會受影響,升級旨在提升車輛的安全係數。工作人員在介紹輔助駕駛功能時也表述更加嚴謹,強調「它只是輔助駕駛(功能),你需要觀察路況,有緊急情況要主動控制,相當於油車的定速巡航。」

小米汽車沒有迴應界面新聞關於此次召回原因的置評請求。

《界面新聞》注意到,在大陸監管總局隨後披露的此次小米SU7標準版召回公告詳情頁面裡,「事故及人員傷亡情況」一欄爲「無」;「投訴索賠情況」總計爲6。

一位資深業內人士向《界面新聞》解釋稱,「無事故及人員傷亡情況,可能說明主管部門目前並未認定,3月份事故是由此次召回所針對的特定軟體缺陷直接引發。但是,這也並不能排除小米汽車此次主動召回的原因與事故完全無關。」

小米SU7在售車型有標準版、Pro版、Max版三個版本。其中,標準版未配備激光(雷射)雷達,採用純視覺融合毫米波雷達的智駕方案,僅支持高速自動駕駛輔助功能。去年11月,小米汽車標準版因「自動泊車」功能出現故障引發集體投訴,於今年1月啓動了首次召回流程。

這兩次召回都是通過OTA(Over-The-Air)遠程升級的方式完成,用戶只需要升級車機版本即可。這是目前汽車軟體存在功能缺陷和安全問題後,監管部門要求的通行做法。

2020年11月,大陸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汽車遠程升級技術召回監管的通知》,明確提到,生產者採用OTA方式消除汽車產品缺陷、實施召回的,應按制定召回計劃,向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發展局備案,依法履行召回主體責任。

不過,一位OTA相關的研發人員告訴《界面新聞》,由於「召回」常和企業質量和產品缺陷相掛鉤,容易引發負面輿情,部分汽車廠商不會主動發起召回流程,而是對外宣稱用OTA升級方式來掩蓋。

該人士透露,主管部門在審批OTA軟體時,並沒有技術手段完全判定此次升級屬於消除產品缺陷,還是普通的技術功能升級。在現有政策監管框架下,仍依賴企業在報備過程中如實披露和說明。

由於監管難度較大,部分汽車廠商會選擇將尚不成熟的功能直接上車,再依靠後續OTA升級完善。這種做法在智慧電動車領域帶來了明顯的安全隱患,其中最典型、風險最高的功能就是輔助駕駛。

一位在大陸國內自主品牌從事輔助駕駛開發的技術人員向《界面新聞》透露,正常輔助駕駛測試需要經過漫長的軟體、硬體以及道路測試。但在當前輔助駕駛技術營銷競賽裡,部分汽車公司爲搶時機,會在功能測試不夠充分時,將系統推送給用戶,由用戶在駕駛過程中搜集數據、完成迭代。

「未經完整驗證測試的輔助駕駛軟體不僅用戶實際使用過程中,體驗感不佳,需要進行頻繁接管,更嚴重的時候,會因爲過度信任造成安全事故。」

爲整治行業亂象,今年2月,大陸工信部和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智慧網聯汽車產品准入、召回及軟體在線升級管理的通知》中,明確提出,大陸市場監管總局及時開展備案評估與監督檢查,規範OTA升級應用方式,避免企業通過OTA升級隱瞞車輛缺陷或規避責任。

另據《界面新聞》獲悉,今年4月,大陸工信部裝備工業一司組織汽車企業召開閉門會議,強調生產企業必須充分開展組合駕駛輔助測試驗證;不允許在正式上車前,通過小批量用戶率先體驗的方式進行測試;頻繁OTA的企業要接受重點審查。

上述OTA研發人員向《界面新聞》透露,過去廠商想要推送OTA,只需要走活動備案流程即可,監管層面不會對軟體升級的具體內容進行實質性管控。但是,自今年2月最新政策公佈後,OTA升級的管理更加細緻。一次涉及核心參數變更的OTA升級,廠商必須完成長達數月的流程。

「涉及產品主要技術參數變更的OTA升級,汽車廠商需要進行公告申報,週期爲兩個月時間;在申報完成後,需用時1個月時間,完成車型備案工作。在需要OTA升級的軟體研發準備完成後,汽車公司還需進行活動備案,審批時長爲20天。」

該人士告訴《界面新聞》,並非所有的功能迭代升級都需要如此嚴格審批,但超過8成的產品技術變更都與輔助駕駛系統有關。

過去兩年,中國汽車廠商在輔助駕駛功能存在明顯的過度宣傳行爲,給用戶建立了不符合實際功能的高預期。爲遏制這一行爲,今年大陸工信部和市場監管總局多次強調,將加大力度對企業誇大組合駕駛輔助功能、欺騙或誤導消費者等行爲進行監督檢查。

9月17日,大陸工信部公佈就《智慧網聯汽車組合駕駛輔助系統安全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公開徵求意見。標準針對單車道、多車道、領航輔助等不同功能,設置人機交互、功能安全、預期功能安全、信息安全、數據記錄等全方位安全技術要求。該國標的建議實施時間爲2027年1月。

一位知情人士向《界面新聞》透露,自今年4月,多家大陸汽車企業開始參與到該強制性國標的編寫工作。徵求意見稿形成時間較原計劃提前了約1個月。據悉,現相關組織部門已開始着手L3級自動駕駛相關的起草工作。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李顏偉接受《界面新聞》採訪指出,各家汽車公司應針對新國標要求進行自查。對於不達標的項目需要通過OTA升級解決的,同樣需要走召回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