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19年出獄再審 改判無罪

呂金鎧(右)被訴性侵殺害女大生遭判刑20年定讞,他服刑19年後於2012年出獄,經過非常上訴、高院第二次裁準再審後改判無罪,呂在宣判後擁抱多年來支持他的姊姊。(陳君瑋攝)

麪包師傅呂金鎧被訴32年前性侵殺害女大生遭判刑20年定讞,他服刑19年後於2012年出獄,經過非常上訴、高院第二次裁準再審後,合議庭25日審結認定,呂的自白不是出於真意,同案共犯、死囚陳錫卿有瑕疵的證述,及不精確的DNA鑑定結果,無法證明陳性侵殺人時呂在場且共同犯案,因此改判無罪。臺灣高檢署表示,等收到判決後,再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65歲的呂金鎧聆判後,情緒激動地在高院外擁抱姊姊,他說謝謝姊姊這麼多年一直支持他,他也想對在天上的父母說「兒子真的沒有錯」。他的律師則希望檢方別再上訴,讓案子落幕。

檢察官起訴指控,呂金鎧因竊盜案入監,結識陳錫卿,呂1993年11月出獄後受僱中和一家麪包店擔任師傅,同年12月17日陳獲假釋後,借住在呂租屋處。陳錫卿於同月22日下午,致電1家家教中心,佯稱要聘請英文家教,範姓女大學生前往應徵,呂與陳錫卿合力制伏範女並將她擡到客廳後由陳性侵,呂因見她已昏迷未性侵,但爲免她醒後喊叫,將脫下的範女衛生褲纏在其頸部打結後返回工作的麪包店,陳則將衛生褲再打一死結,並將她拖至臥室後逃逸,範女窒息死亡。

一審判2人死刑,官司纏訟十多年,高院更六審認定是陳打死結後才導致範女死亡,判呂20年徒刑,陳死刑,呂在更六審判決後放棄上訴而確定。更七審委託刑事局鑑定DNA,發現死者下體沒有呂的精液,改認定呂並非共犯,仍判陳死刑;直至更十一審又認定陳、呂爲共犯,判陳死刑,最高法院2009年駁回陳上訴定讞。

呂的律師2023年聲請再審獲裁定開始再審,檢察官抗告,最高法院2024年發回,2025年4月高院第二度裁定開始再審,檢察官未抗告,案件重啓審判。高院再審合議庭認爲,呂、陳當年的警詢與偵訊筆錄、自白書等,因爲是不正方法取得不具證據能力,DNA鑑定報告結果、陳錫卿的證述等證據也不能證明,呂在陳性侵殺人時有在場,昨改判無罪。

本案可上訴,若呂未來無罪確定,可聲請刑事補償金,以1天3000至5000元計算,若獲准最少補償2000多萬元,最多346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