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擴大、給付擴增 長照新政策9月起分階段實施
衛福部今日(19)公告「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修正案。(本報資料照)
長照3.0明年將上路,衛福部宣佈,今年9月起放寬聘僱外籍看護家庭,適用社區日照服務,並擴大交通接送、居家喘息服務、營養照護的服務範圍和給付額度;明年1月起,長照將納入年輕型失智者,擴大急性後期照護(PAC)不分齡失能者,預估共約6千人受惠;智慧科技輔具租賃方案將從明年7月施行,每3年最高補助6萬元。
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說明,衛福部去年10月預告「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修正案,期間蒐集各界意見後,今日正式實施,除了擴大服務對象、優化服務內容,提升長照服務可近性,考量配合法規修正、相關服務整備需作業時間,將「分階段」實施新政策。
今年9月起,將放寬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於原核定額度下適用社區式照顧服務。吳希文表示,由於日間照顧、家庭託顧服務,是一對多的社區照顧服務模式,有助長照個案透過社會參與,減輕、延緩失能失智狀況,因此放寬此類個案,可在原核定額度下使用日照、家託服務。
爲提升社區參與便利性,也將擴大社區交通接送服務範圍,納入身障日照服務(含社區式日照服務據點、身障者託顧家庭及提供日照服務的身障福利機構),並提高給付額度,一般區每趟自100元提升至115元;原鄉、離島每趟自120元提升至138元。
另外,營養照護服務給付額度將調高,服務次數及給付額度,從4次1組4千元,調整爲3次一組4500元;原鄉、離島地區則加計20%、給付5400元。居家喘息服務內容修正,由家庭照顧者與服務單位議定,陪同運動部分,不再只侷限於家中,可在安全情況下陪同至居家以外地點。
目前僅65歲以上老人、55歲以上原住民、50歲以上失智者、失能身障者可使用長照服務。明年1月起,長照3.0將擴大長照給付對象,針對年輕型失智症、急性後期整合照護(PAC)計劃對象,「不分年齡符合失能」都能使用長照服務。
吳希文指出,30歲至64歲失智症盛行率約千分之1.19,推估我國64歲以下年輕型失智個案約1.5萬人,失智同時符合失能者約800人;PAC個案部分,包括年輕中風、發生意外中壯年等,估算64歲以下,約5000多人將能銜接長照服務。
最後,明年7月起將施行「智慧科技輔具」租賃方案,每3年6萬元額度,可租賃移位、移動、沐浴排泄、居家照顧牀、安全看視共5大面向智慧科技租賃輔具項目,並參考日本輔具租賃制度,未來民衆可依照顧需求、身體狀況變化,隨時更換租賃適切輔具,鼓勵運用科技提升長照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