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處主任違停買水煎包嗆警 林憶君道歉:將依內規檢討「絕不護短」
▲民衆黨立委林憶君。(資料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花蓮警方4日上午9時執勤發現一輛白色轎車違規停車,結果該駕駛表明自己是「委員主任」試圖施壓,還嗆聲「我現在打電話給你們局長」,而該駕駛爲民衆黨立委林憶君花蓮服務處主任孟憲法,使民衆黨昨(5日)表示將送中評會。孟憲法今(6日)道歉,表示請辭服務處主任職務,林憶君也于于稍早向警方、社會大衆致歉。
林憶君6日中午於臉書發文表示,針對花蓮服務處同仁於4日違規停車,並與執勤員警發生不當言行一事,「身爲民意代表,我對此向警方與社會大衆鄭重致歉。」該同仁已自行請辭,並負起相關法律責任,服務處也將依內部規範進行檢討,「公職人員應以身作則、謙卑守法,對於任何違法違規的行爲,絕不縱容與護短」。
而孟憲法6日也在臉書發出「辭職聲明書」,提及自己4日上午8時50分趕去參加家族掃墓期間,路邊違法臨時停車,因爲心急趕時間與執勤員警發生口角,此事件經媒體報導,造成社會整體觀感不良,「本人對個人錯誤行爲甚感抱歉,願意請辭立法院林憶君委員服務處主任一職,以示對社會大衆表達歉意」。
▲民衆黨立委林憶君花蓮服務處主任孟憲法。(圖/翻攝自Facebook/孟憲法)
花蓮警方日前說明,事發時孟憲法的車輛違停在紅線轉彎處,該路段爲視線死角,違停行爲已構成交通安全隱患,執法員警依法舉發並要求孟簽署違規移送單;不料孟憲法簽名後,竟將屬於警方留存的移送聯帶走,警方追趕並說明其爲法律文件,行爲可能涉及妨害公務,但孟情緒激動,當街辱罵員警後,將舉發單甩在警車上後離去。
花蓮警分局副分局長盧廣勳指出,經調閱執法影像,員警執法態度與程序合法,並未對當事人有差別待遇,該案件依法處理,違規舉發程序已依規送交監理機關,警方將依法續辦相關行政流程。
對此,民衆黨5日晚間迴應,有關本黨林憶君委員花蓮服務處孟姓主任對警方不當舉措,已經違反本黨相關規範,黨中央主動送交中評會議處,並建請中評會從速從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