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喪隔天盜領百萬遺產 4名子女對簿公堂 臺中逆子遭判刑4月

父親身亡遭兒子盜領百萬,近日臺中地院審結,兒子趙男依行使僞造文書罪,判決有期徒刑4個月。(林弘笙攝)

臺中市發生財產糾紛事件,趙男涉嫌在父親過世後,僞造父親印章與取款憑證,提領銀行帳戶內100萬元存款,導致其他3位繼承人權益受損。近日法官判決,趙男犯行使僞造文書罪,判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檢方指出,趙男父親於112年7月26日17時許死亡,其4名法定繼承人分別爲趙女、另兩名趙男及被告趙男。被告趙男明知父親已亡,仍於父親死亡隔日,112年7月27日持存摺及印章前往銀行,在已填妥的取款憑證上盜蓋父親印章,提領帳戶內100萬元。被告事後多次主張款項系依父親生前囑託,並聲稱在父親面前蓋印,但其在偵查階段陳述與書狀記載前後矛盾,可信度存疑;且相關用途無證據佐證,也與父親財務狀況不符。

法官審理表示,銀行正常提領程序,如帳戶持有者身亡,須全體繼承人同意或委託書。承辦人員不知情下,以爲趙男父親,同意趙男代其領款,將帳戶內100萬元交付趙男。被告未依銀行規定辦理,導致其他繼承人權益受侵害,銀行更面臨帳戶管理風險。認定被告社會經驗豐富,明知父親已亡仍行使僞造文書,顯示其主觀犯意明確。

近日臺中地院審結,趙男依行使僞造文書罪,判決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