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異!10歲女童打掃不認真遭母掌摑 法院秒改判監護權給父親
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判處玲玲母親拘役60日,宣告緩刑2年,並要求其接受20小時親職教育輔導。(資料照片)
10歲女童玲玲(化名)父母離異後與母親生活,2023年10月因家務未清潔乾淨被母親搧了一巴掌,父親發現女兒被打後報警,並向法院申請變更監護權;高雄地方法院判母親傷害罪成立,裁定監護權交由父親負責,並宣告母親緩刑2年,附帶條件須接受親職教育輔導。
判決指出,事發當晚9時許,母親要求玲玲打掃清潔住家環境,但母親檢查後認爲玲玲不認真打掃,環境依舊不乾淨,竟對女兒施暴打了一巴掌;次日,父親探視玲玲時,發現女兒右臉紅腫,起初玲玲擔心母親家暴被發現,還聲稱是對貓毛過敏所致,經父親追問才坦白爲母親所爲。
父親憂心女兒安全,遂陪同報警並驗傷;調查過程中,發現玲玲母親曾多次動手施暴,遂向法院申請變更監護權,高雄少家法院審理後,認定母親曾有施暴紀錄,判定監護權應交由父親負責。
母親於庭審時辯稱自己慣用右手,若真打女兒應爲左臉腫脹,而非右臉,否認傷勢是因自己施暴造成,然而,法院綜合考量證據後並不予採信,認定其犯行成立,但考量母女關係仍有修復機會,且玲玲父女皆爲其求情,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判拘60日,宣告緩刑2年,並要求其接受20小時親職教育輔導,判決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