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隆雙溪河禁止游泳「被抗議」!風管處:水域僅能從事4活動
▲夏日戲水旺季到來,許多限制需提前瞭解。(圖/記者彭懷玉攝)
記者彭懷玉/臺北報導
福隆沙灘前方、東興宮前方和雙溪河水域的遊憩項目均不同,但許多民衆並不知情,違反規定甚至會吃上罰單。今(18日)民間團體「臺灣開放水域聯盟」前往東北角風管處陳情,要求水域解嚴,對此,風管處迴應,據向主管機關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洽詢,該聯盟有提出申請但並未獲覈准,且雙溪河水域不適合開放游泳。
據自由時報報導,臺灣開放水域聯盟理事長李元治表示,去年有民衆帶小孩在貢寮區雙溪河游泳,被周邊救生員制止,才知雙溪河僅能從事獨木舟、水上腳踏車、風浪板與立式划槳,不能游泳。
▲雙溪河(左)僅能從事獨木舟、水上腳踏車、風浪板與立式划槳,不能游泳。(圖/記者彭懷玉攝)
「臺灣開放水域聯盟」也在粉專上表示,只要不在高水位,雙溪其實是個很棒的游泳場域,可以舉辦雙溪三鐵,但平常卻禁止下水,認爲公告禁止游泳真是太愚蠢了。對此,東北角管理處迴應,雙溪河水域現行系依據發展觀光條例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公告開放的水域遊憩活動包含獨木舟、水上腳踏車、風浪板及立式划槳,均屬於風險較低及使用浮具的項目。
▲福隆沙灘前方、東興宮前方和雙溪河水域前有清楚標示。(圖/東北角風管處提供)
管理處進一步指出,在109年時委託國立成功大學,確認上述水域遊憩活動無相互衝突及無修改調整的必要。因雙溪河河面看似平靜,但易受漲退潮影響、河牀下異物及水流流速超過海流流速等因素,另外也有舢舨等動力漁船航道,基於遊憩活動安全考量,並不適合開放游泳活動。
東北角管理處呼籲,民衆須尊重行政機關水域遊憩活分區公告規定,倘有游泳需求可至有救生員駐點的場所進行。
▲福隆沙灘前方、東興宮前方和雙溪河水域的遊憩項目均不同,但許多民衆並不知情,違反規定甚至會吃上罰單。(圖/讀者提供)
風管處2024年7月5日在管轄水域上矗立牌子,上方寫明,凡從事與告示牌上的水上運動項目不符,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規定,於公告禁止區域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或不遵守相關限制命令者,處1萬至5萬罰鍰;其行爲具營利性質者,處新臺幣5萬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民衆戲水時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