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屏南法院聯動執行 促當事人履行義務
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瑩 通訊員 姚海嬌
近日,福建省寧德市屏南縣人民法院依法執結了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將勝訴當事人的“紙上權益”變成“真金白銀”。
2019年,借款人陳某某及其配偶李某向屏南縣某銀行貸款3萬元,後陳某某以各種理由拖欠,某銀行遂向屏南法院提起訴訟,該院經審理依法判決陳某某、李某共同償還原告借款本金3萬元及利息。執行過程中,法院經查詢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該院依法以終本方式結案。
2024年,屏南法院在採取院內交叉執行並更換承辦人的方式恢復執行後,依託“執行+公安”聯動機制,終於使本案有了重大進展。
“法院嗎?我們已經鎖定被執行人陳某某的下落,隨時可以配合將其控制。”近日,派出所的一通電話讓執行幹警喜上眉梢。考慮到案涉標的較小,承辦法官與陳某某耐心釋法明理,但陳某某仍心存僥倖以沒錢爲理由拒不履行,故承辦法官採取以拘促執的方式,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懾於法律的威嚴,其家屬積極主動幫助償還本金及利息,至此,該案順利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