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好賭成性還當組頭 欠債離家不知去向!悲情女這樣做
丈夫好賭成性還當組頭,欠債離家不知去向!悲情女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與丈夫阿國(均化名)在2018年結婚,但阿國好賭成性還當組頭,並且沒有固定工作,阿國對外積欠大量債務,小萱因而多次爲阿國解決債務。不料,阿國在2023年底離家至今不知去向,此後雙方再無任何聯繫,婚姻已有名無實難以維持,且已無回覆之望,因此依法請求判準離婚。
法院審理,阿國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小萱的友人到庭證稱,她認識小萱幾10年了,在他們結婚後才認識阿國。他聽小萱說阿國在婚後當六合彩組頭,欠了很多賭債,小萱有幫阿國償還賭債,後來阿國就離家已經好多年了,已經很久都沒有看過阿國。
法官認,民法第1052條第2項定有明文,夫妻有民法第1052條第1項各款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而所謂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是指婚姻是否已生破綻而無回覆之希望,應依客觀之標準進行認定,審認是否已達於倘處於同一境況,任何人均將喪失維持婚姻意欲之程度。
又婚姻系以夫妻相互間之感情爲立基,並以經營夫妻之共同生活爲目的,故夫妻自應誠摯相愛,並互信、互諒,協力保持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及幸福。倘上開基礎已不復存在,夫妻間難以繼續共同相處,彼此間無法互信、互諒,且無回覆之可能時,自無仍令雙方繼續維持婚姻形式之必要,此時即應認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
小萱的友人到庭證稱,她認識小萱數十年了,在他們結婚後才認識阿國。他聽小萱說阿國在婚後當六合彩組頭,欠了很多賭債,小萱有幫阿國償還賭債,後來阿國就離家已經好多年了,已經很久都沒有看過阿國。
法官考量,因阿國的行爲,導致婚姻僅存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與夫妻以共同生活、同甘共苦、共創幸福家庭生活之本質相悖。依據2人的現況,已達任何人若處同一境況,均將喪失維持婚姻希望之程度,已構成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並可歸責於阿國。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請求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