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產科醫師性侵案引發男醫生信任危機 工會點名2單位檢討

臺大醫趁內診時性侵女病患。(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大醫院一名黃姓婦產科住院醫師在急診值勤時性侵女病患,於一審遭判決有罪。有年輕男性婦產科醫師表示,每有性平事件,無形的指責與懷疑成爲日常壓力的一部分。原本就需長時間累積的信任,如今卻因一次又一次的失誤而崩解。醫師工會與臺大醫院工會今天發表聯合聲明,痛陳此事,不僅是醫師個人違背醫療專業倫理行爲,背後也反映結構性問題,要求婦產科醫學會與臺大醫院檢討。

臺大醫院一名黃姓婦產科住院醫師,2021年6月,在臺大醫院擔任住院醫師時期,於執勤急診時,以「性反應測試」爲由性侵女患者得逞,還稱「這次要做到高潮」,配戴手套進行指侵。一審遭臺北地院判處3年徒刑。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表示,這次事件不僅違背醫師對醫療專業的基本期許,更直接衝擊社會對婦產科醫療的信任。就有年輕男性婦產科醫師表示,每次發生性平事件,無形的指責與懷疑,都會成爲日常壓力的一部分,「原本就需長時間累積的信任,如今卻因一次又一次的失誤而崩解」。

工會表示,婦產科醫師的工作,理應建立在信任與尊重之上。然而,近年來接連發生的職場性騷擾與性平事件,反映出醫療專業內部對此議題的漠視與消極處理。事件發生後,也有許多婦產科醫師感受到複雜的痛苦與無力。這些院方與學會口中的「個案」違失累積下來,不僅對受害當事人已造成無可抹滅的傷害,更損及整體婦產科醫師的名譽與醫病間信賴關係。

因此,工會已正式致函婦產科醫學會與臺大醫院,分別提出五項制度檢討與作爲釐清的詢問:

致臺灣婦產科醫學會:

1. 有關專科認證與倫理審查機制,針對訓練期間涉及重大性平事件者,貴會是否有明確處理流程與標準?本案中是否曾啓動相關調查或審議程序?

2. 有關會員資格審查與除名標準,依貴會章程,對於有損貴會信譽之會員,可予以處分乃至除名。請問本案是否已啓動相關程序?進度與時程爲何?

3. 有關婦產科臨牀性平環境之檢討與改善,面對婦產科執業現場之性隱私與風險管理,貴會是否已有指引、教育訓練與督導機制?如何強化陪診制度、通報機制與倫理管理?

4. 有關訓練單位協作與監督責任,知悉本案後,貴會是否對涉案醫師之訓練適格性進行過檢討?是否與教學醫院及主管機關建立有效的監督通報與協作機制?

5. 有關組織內部監督機制之檢討,針對本案所引發的社會關注,貴會是否已啓動內部檢討與制度改善?有無具體規劃與時程?是否會就本案發表立場聲明,迴應社會疑慮?

致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1. 有關案件處置與即時作爲,貴院於性平案件調查期間是否對涉案對象採取暫時性行政處分或管理作爲,如調整分工、調離特定臨牀職務?

2. 有關僱主於性平案件之作爲義務,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僱主知悉後應立即採取有效糾正與補救措施,以避免傷害擴大。貴院是否有任何具體作爲?

3. 有關醫師懲戒與通報機制,依《醫師法》與《醫師懲戒辦法》,貴院是否於性騷擾評議決定,確認違反醫療常規與性侵事實後,主動通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

4. 有關專科訓練資格之審查與管理,貴院是否具備相關標準或流程,於醫師涉性平案件時臨牀涉及業務調整,確保符合各專科醫學會認定資格與否,並主動通報所屬學會進行確認?

5. 有關內部監督機制與制度改善,除了例行性別學分課程、一再責成各科部妥處,貴院是否已針對本案反省內部監督與性平防治機制之不足?有無具體改進措施與時程?

婦產科醫師肩負高度敏感與性隱私之病患照護責任,專業倫理與社會信賴密不可分。醫學會作爲專業認證與自律的代表團體,應正面迴應爭議,檢視自身機制,承擔社會對醫療專業的期待。臺大醫院作爲教學醫院的指標,更應以透明、公正的態度,迴應社會關切,接受院內工會與公民社會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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