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人頭認購私募套利 代銷龍頭祝文宇豪氣反駁:不差這3億!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號稱國內不動產代銷天王的甲山林集團董事長祝文宇,被控2013年入主愛山林建設辦理私募,以11名人頭低價認購股票、套利3.9億餘元,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嫌,臺北地院今(5日)首度開庭,祝堅稱本案開放經理人認購私募股票,先登記給認購者、待覈發分紅再結算,目的是留才,自己年賺幾十億元,不貪這3億餘元,法官諭知擇期再開庭。

▲甲山林集團負責人祝文宇今(5日)到臺北地院出庭,否認用人頭低價認購私募股票套利3.9億餘元,自詡代銷年賺數十億元、不差錢。(圖/記者黃哲民攝)

祝文宇開完庭大方受訪說,覺得今天開庭還沒把誤會講清楚,但自豪已讓公司賺幾百億元,他笑說「像我這種經營者,如果有罪,那我不知道什麼經營者,纔有條件,謝謝!」

祝男今庭訊表示,2013年接手金尚昌建設、改名愛山林建設,看好未來建設開發潛力,但愛山林缺資金,他把甲山林當時正進行的10幾件代銷業務,連同整個代銷團隊移入愛山林,希望愛山林增加代銷的營業項目,能快速賺錢。

▲甲山林集團負責人祝文宇今(5日)到臺北地院出庭,否認用人頭低價認購私募股票套利3.9億餘元,自詡代銷年賺數十億元、不差錢。(圖/記者黃哲民攝)

祝男解釋,2013年同時辦理愛山林私募13億元,應付營運所需,爲留住代銷團隊人才,開放經理人以「策略性投資人」之名,選擇領分紅現金,或以每股6元認股,因有些分紅須等完工才能請款,所以將6元認購股份先登記給認購者,但由他控管股票帳戶、暫時不能動用,等分紅入帳再結算。

祝男自豪從事代銷40多年,業績有目共睹,每年可賺幾十億元,2013年當下無法預估何時能與認購私募者結清款項,持續約5年,2017年愛山林收到餘款近7億元,認購私募一事才處理完畢。愛山林股票今在集中市場收盤價爲每股49.85元。

祝男強調「我不是代持股票,本案11名認購私募者也不是人頭」,甚至有認購者反悔、想領分紅不要認股,但彼此不能私相授受,所以認購者在集中市場賣掉預先取得登記的股票,他另以市價從集中市場回補,他持有愛山林逾7成股權、從沒賣股,「我對自己經營績效有信心」。

法官試圖弄懂其中的彎彎繞繞,並質疑爲何11名被視爲人頭的認股者,今年(2025年)被偵辦時,都說不記得當年有先給股票後付款過程,祝男自己應訊也講不出這一段往事。

▲甲山林集團負責人祝文宇今(5日)到臺北地院出庭,否認用人頭低價認購私募股票套利3.9億餘元,自詡代銷年賺數十億元、不差錢。(圖/記者黃哲民攝)

辯護律師說,事隔約10年,祝男臨時被約談、確實忘了,而11名認股者被檢調以被告身分約談、同步訊問,可能害怕講錯話,「最保險作法就是說『忘記了』」,因此聲請傳喚11人作證,藉由提示證物希望喚起回憶。

律師指出,愛山林2013年私募總額爲13億元,分成2大部分,包括公司經理人等「策略性投資人」每股6元認購,以及1個月後由祝文宇和董監事、親友等「關係人私募」,以每股24元認購,目的是讓負債累累的愛山林起死回生,同時爲公司綁定人才。

祝文宇強調接手經營讓愛山林一直賺錢、1年賺30幾億元,「我會想去賺這3億元?」他絕無利用人頭不法獲利、「可能被誤會了」。

律師主張祝男不知如此私募方式違法,檢方偵辦時依法定「有利不利一律注意」義務,提醒祝男可爭取《刑法》第16條減刑,律師請法官審酌可否適用,若認定祝男有罪,建請再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並希望緩刑。

法官諭知擇期再開庭,祝文宇於偵辦期間全額繳出3.9餘億元犯罪所得,交保1200萬元,今開完庭被問到是否想要回這筆錢,祝男說錢若要不回來,也是給公司,雖然這3.9億餘元都是他自己的錢,「但公司已賺幾百億、未來會更多,根本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