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6個月大嬰延誤治療亡 醫院賠88萬 律師拿走55萬
韋先生後來才發現實際的賠償金額是88.8萬元人民幣。(取材自大風新聞)
在廣東佛山,六個月大患兒因醫院急診延誤離世,家屬維權獲醫院賠償88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2.37萬美元),卻被律師分走55萬,孩子父親表示,事後才意識到代理律師好像騙了他,向廣州市律師協會投訴,但代理的律師鄧某說,雙方有簽訂諮詢合同,約定賠償金23萬元以上部分作爲諮詢費了。
大風新聞報導,2019年6月,韋先生二兒子出生,六個月後因病夭折。2020年1月1日凌晨,韋先生帶孩子至佛山市南海區第七人民醫院就診,因急診無人值班延誤治療,孩子搶救無效死亡。韋先生起初獲賠2萬元,後認爲醫院延誤治療,2022年6月17日向醫院投訴。
次日,律師鄧某主動聯繫,稱可免費代理,待賠償後收費。6月18日,韋先生與「新諸葛(廣州)科技諮詢有限公司」簽訂諮詢合同,約定賠償金23萬元以上部分作爲諮詢費。2023年3月,中山大學法醫鑑定中心受醫調委委託,認定醫院未盡急診義務,錯過救治時機。
韋先生的調解書顯示,一次性補償金額均爲空白。(取材自大風新聞)
2024年5月17日,鄧某與醫院簽訂調解協議,獲賠88.8萬元。5月23日,韋先生簽署空白承諾書,5月31日獲轉帳33.3萬元,鄧某收55.5萬元。韋先生稱,鄧某隱瞞賠償金額,謊稱79萬元,且未告知調解詳情。
「實際的賠償金額是88.8萬元,我當時就發現鄧律師騙了我」,韋先生說,「承諾書」沒有寫具體賠償金額,「我認爲他故意隱藏了該信息」,韋先生7月向廣州市律師協會投訴。
一位知名律師分析,風險代理費上限18%,本案88.8萬元賠償應收不超16萬元,55.5萬佔比62.5%違規。諮詢合同乙方爲科技公司,涉嫌無資質代理;且「委託合同」標註日期爲2023年12月15日,實際簽訂於2024年5月31日,存在日期造假嫌疑。